今年2月份遇到一位澳洲來的
給棄標投訴後
先是打電話來說匯款了要我撤棄標,撤棄標後
不肯提供任何收件資料,又拖延說要加買東西
連續一兩個禮拜都不回應
我給負評請買家回應,買家馬上負評回應嗆聲
我打電話去解釋請買家留資料,買家態度非常惡劣
說家裡有人生病不能上網
(可是被我發現前一天都還在線上還跟別人面交,也就是故意不回我)
瘋狂的跳針不給收件資料,也不給電話,是我去查通聯紀錄才找到
吵到後面也不想賣他
今天打電話來說他今年2月底有匯款給我
叫我要退他錢,但是他不肯提供退款帳戶,要我自己想辦法
還要脅我不退款要走法律途徑
問過郵局說存簿只看得到戶名沒辦法處理
請問這怎麼處理呢?
順便一提,因為某些爭執3月份有寄存證信函給這位買家,
被買家退回,第二次再寄買家不理會
然後我就去報警要告這買家了,警方說跟露天拿IP拿了好久,整個進度緩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