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gen (前しか向かねえ)
2016-12-07 17:59:16※ 引述《kilmo (仗義每多屠狗輩 負心皆是)》之銘言:
: 簡單講,蝦皮就是要當裁判,但又不是法官
: 以前蝦皮有遇到兩邊告起來的啊~最後就是把錢退給提告的人
這裡有一個疑問
現在蝦皮是買家有爭議後
會直接把錢退給買家喔
所以在提告甚至開庭前
錢早就退給買家了
哪會幫你保管道那麼久?
: 然後說:這是買賣雙方法律爭議,他們不介入不參予、無責任
: 趕緊繞跑~
: 其實蝦皮應該把錢扣著,爽賺利息錢,等法院判出來以後
: 再把錢撥給告贏的一方
它們的問題是法官做一半
錢就先退給買家
卻不管賣家有沒收到東西或是有沒缺件
理論上正常程序是就算判定要退
要保管錢到買家確定收到退貨(且無缺件)
才退款
現在這樣子是送快遞直接丟到人家門口也不管有沒人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