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有申請營登的網拍賣家,營業額多少時就開始申報的呀?
我這一二個月蝦皮10萬、pc10萬,加上台面下的也二十來萬了
但只是從四五月才開始賣,是否該現在就申報呢?
有什麼申報技巧?電商營業是否得全額申報
或者自已隨便報,不要超過20萬就好呢?
※ 引述《Arens88 (Arens)》之銘言:
: 雖然繳稅是國民應盡的的義務
: 不過在網路銷售這一塊,有些苦主真的是冤案
: 第一種是留學生代購,貨物從國外直接寄給消費者
: 這一種只要不要在國內拍賣業者註冊,即使是以國內銀行帳戶收款
: 應該都可以不視為在境內銷售,可以不辦稅籍登記
: 另外一種,雖然不具備前述要件,但是仍是直接將貨物從國外寄給消費者
: (可能在國內有營業處所或拍賣帳號等)
: 這一種財政部明明就有解釋令可以開立差額即可,但是還是有苦主被課以總額
: 以上兩種,若遇到被檢舉收到國稅局發函查核,可以先問承辦人員
: 進口貨物的納稅義務人是誰?
: 此時通常是檢舉人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