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家好,想請教大家郵局包裹進口的問題。
目前跟國外的朋友兩點成一線,成立代購社團。
常態品項有食品化妝保養品衣物鞋類配件等等,
基本上包山包海。
有人詢代購品項,郵局能寄送的我們就會接單。
因為我們跑的是歐洲線但非精品,單價普遍不高。
大多用郵局寄回來,有幾次被課稅。
現在朋友在當地想直接成立出口公司,
台灣這邊我也考慮成立公司/行號。
成立公司細節網路都查的到。
現在小妹的疑問是在,郵局包裹公司/行號進口,
隨貨附invoice,食品化妝品保養品類品項,是否都要中文標示?
有聽說單品五個以上就要貼中文標。
有聽說都不用。
懇請有相關經驗的版大經驗分享。
先感謝!!
手機排版若有誤,再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