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日前在他版上售出一商品
但目前和買方有點問題在處理中
頭一次遇上這狀況想諮詢看看其他意見
5/17掛號寄出
5/18網上查已簽收(警衛室代收)也向郵局詢問過
買方說5/18-20都有去警衛處詢問並無包裹
5/21買方拿到包裹,來信告知包裹破碎慘不忍睹,
商品與氣泡袋是分離狀態,但他清理完後便丟棄並未拍照。
信件往返期間
我認為5/18就寄達
買方認為5/18-20確定沒有
說我不該單方面只相信郵局說法
假設先不管郵局或警衛室是否有出錯
單就商品破損但沒有根據的情況下應該怎麼做合適?
我是真認為現在一般買家遇上這情形都會拍照起來,但買方回我說他從沒遇過這狀況,
所以sence不夠,經驗不夠,危機處理能力不夠。
我無法舉證出貨狀態買方也無法舉證取件時的破碎狀態,他說當時因商品外漏嚴重故當下只想儘快清潔,
也沒想過要求償所以沒拍照,處理完就把東西扔了。
我自認包裝完善,先放入氣泡袋中繞數圈黏起,
再用一紙袋裝起反折黏住,最外面還有一張氣泡袋再繞起黏住才放入便利袋。
但我出貨沒拍照,買方收件也沒拍照,
所以算是各說各話的狀況,
但單憑買方的敘述,我在見不著東西的情形下該怎麼處理才合適?
買方說我要賠就賠,賠多少再說,
如我所說他沒舉證,就算不賠也沒關係,
至少他良心過得去。
可是在我連屍體都沒看到的情形下
要怎麼去談論賠償事宜,
我雖然只是偶而出清商品的兼職小賣家
但真該我負責的我也是不會推卸
這件事情要怎麼做才合情合理?請教大家,謝謝
(手機發文如排版欠佳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