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經歷過衝鋒衣事件,本來查平行輸入販售是不違法的,
「之所以允許的原因在於讓消費者享有更多選擇,享有自由競爭之利益,促進商品價格合
理化。」,我也沒拿他們家的圖片或把品牌的logo當自己的在賣,我就直接打出進口品牌
的名稱,可是後來因為他們把中國品牌的名字註冊成他們的,變成我上架的商品用了他們
的名稱檢舉我下架,之後就不賣了。
然後最近一個賣了好幾年的東西,又不知道哪個富二代去把台灣代理談下來,不知道是不
是又要被搞了,這次再不賣換賣其他商品,過一陣子又來個富二代看你商品好賣去把代理
談下來,我又要放棄本來自己在賣的商品了。
明明我看法規是合法的,避免有人壟斷後將商品抬價,可是某瞎平台那邊只要權利人提出
檢舉他就直接處罰你,告訴你只能找權利人談他同意你才能繼續賣,明明我才是那個一個
月繳一萬多元給他的人,到底是真的法規有這部分禁止販售嗎(因為我之前是先查過合法
的)還是純粹某瞎嫌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