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客] 賣貨便出來面對啦,現在是怎樣?

作者: capybaradash (水豚)   2024-05-08 10:53:02
事情是這樣啦
我在4月22的時候出貨的東西抵達店鋪,
25號賣家取件後要求我要退款退貨 我不同意,
結果買家當天就上賣貨便網站申報為疑似詐騙案件 原因:商品不符
但從25到現在都13天了,我就在想他媽的這龜孫子倒是有膽去警局報案啊,
怎止付到現在還在止付啊?
結果打過去賣貨便客服跟我說買家有找消保官,有消保官來函的單號,所以延長止付,
我當時被講的一愣一愣的
後來想想不對
賣貨便服務條款寫的
取件付款者取貨後,如遇疑似詐騙之情事,應於取件後24小時內(不包含假日)進線客服,
並回傳報案三聯單,統一數網將協助止付,直到行政或司法機關通知結案後,再依該結案
通知辦理後續作業。
取件付款者取貨後,如遇疑似詐騙之情事,應於取件後24小時內進線客服,並回傳受(處)
理案件證明單,統一數網將協助止付,直到行政或司法機關通知結案後,再依該結案通知
辦理後續作業。
你他媽沒警局三聯單 這叫疑似詐騙嗎?
消保官來函的民事糾紛跟疑似詐騙止付的連結在哪?
原來現在找消保官就能延長止付搞賣家了喔?
再說了,消保法七天無理由退貨只適用企業經營者,
我不走蝦皮改走賣貨便其中一個原因就是不想給澳客隨意退貨,
結果賣貨便在這邊搞我?
然後問這止付到何時,也是一問三不知,買家要止付當天就止付
,賣家要求停止止付一問三不知?
真正的詐騙不去抓,你們款項扣住扣到何時還說不清,你們賣貨便我看才是疑似詐騙吧?
https://reurl.cc/OMVy73
https://i.imgur.com/9jaAQtv.jpg
賣貨便是不是看不懂上面中文寫的什麼?
作者: sugoichai (KOJI 寇己)   2024-05-08 12:11:00
我覺得賣貨便聽起來沒什麼問題耶,消保官都來函了,這樣處理很OK啊。
作者: zhong33 (zhong33)   2024-05-08 15:07:00
賣貨便沒錯+1 不爽去用蝦皮 保證更黑
作者: Aixtron (愛思強)   2024-05-08 15:11:00
您幫對方報案啊!告對方詐欺!
作者: neomaster (Nelson)   2024-05-08 20:32:00
不想被退貨 別網路上賣 直接面交如果只想聽自己想聽的 別來問如果跟買家協調也是這口氣的話 替買家QQ去跟消保官說唄賣貨便不就管到了!
作者: aki80 (LinTeS)   2024-05-09 09:22:00
你有800多五星 那就是常態銷售了啊
作者: neomaster (Nelson)   2024-05-09 11:25:00
呵呵 加油囉小心遇到懂玩的買家賣貨便幹的好
作者: B7405 (萬華)   2024-05-09 11:44:00
錢被扣住 爽啦
作者: Dasiqwai (DasDas)   2024-05-09 13:31:00
【消保官指出,B 2 C才有消保法的適用,C 2 C不適用消保法!但究竟是個人賣家還是專業賣場,並不是賣家自己說了算,還是要客觀檢視賣家的評價,及成交的的筆數,或其他資料來判定,像有些網路商店的賣家硬凹「本賣場是個人賣家,不受消保法七天無條件退貨的約束」,其實依照消保法,只要是提供商品或服務為營業的廠商業者,不論該業者為公司、團體或個人,只要是「營業」之人,均為企業經營者。】是不是常態販售不是賣家自己說了算,非企業經營者應該是偶爾為之販賣自己本身用不到的二手商品之類的
作者: neomaster (Nelson)   2024-05-09 14:32:00
依你的邏輯 你可以告賣貨便啊
作者: YESBOSS (老闆最大)   2024-05-09 15:14:00
你只能提告,不然沒完沒了。因為對方並未時效內提出報案跟詐騙證據最好的方式向法院提告要求平台恢復款項撥款,當統一平台拿到法院的判決之後,消保會那邊就算來函了也沒有用,因為你是由法院依據的判決然後你再拿著法院的判決對賣貨變平台提出民事求償,造成你時間上的損失你只能打民事訴訟,或者是跟對方去調解會進行調解,你只剩這兩條路,你在這邊罵到翻天也沒有用那至於你是不是企業經營者,不是你說了算,消保會還是會根據你的賣場販售狀況去做判斷,萬一對方發現你沒有營利事業登記證,卻做企業經營的行為,我去檢舉你逃漏稅你會很倒楣,你自己想想孰輕孰重怎麼樣解決?對你來說也比較安全
作者: Dasiqwai (DasDas)   2024-05-09 15:53:00
不知道在嗆什麼 根本沒想要討論 是這邊的網友欠你的嗎
作者: YESBOSS (老闆最大)   2024-05-09 16:18:00
那你自己都有決定了,那你就照你的方式處理就好了,只是說這裡也不是你發洩的地方,你這樣一直在這邊情緒性發言也不是很好
作者: capybaradash (水豚)   2024-05-09 16:59:00
套路玩不膩啊,繼續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24-05-09 19:54:00
你在大聲什麼啦!
作者: zhong33 (zhong33)   2024-05-09 23:14:00
可悲 補噓 被扣錢真的是硬該系後
作者: hjchang (缺錢的薯叔)   2024-05-10 00:18:00
所以真的有商品不符?
作者: neomaster (Nelson)   2024-05-10 00:58:00
才800就要人家亮星數沒看到澳客 只有囂張的賣家
作者: sugoichai (KOJI 寇己)   2024-05-10 01:15:00
本來只是平心而論回,現在看到這態度只好補噓
作者: Smallwuu (史茉毋)   2024-05-10 02:15:00
遷怒版友大可不必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24-05-10 09:00:00
好厲害喔,逼得 7-11 要退你錢~
作者: POPBOBO (POPBOBO)   2024-05-10 13:24:00
沒有營養的文。好啦。給你回嗆你發洩你厲害你最懂你最棒棒。
作者: spsp1031 (喔靠)   2024-05-10 22:10:00
笑死 跟著噓一下
作者: zhong33 (zhong33)   2024-05-11 01:49:00
再補噓 可悲
作者: sugoichai (KOJI 寇己)   2024-05-11 18:33:00
哈哈哈哈,說個笑話:「這篇原PO說推文“沒料”」,有有有,有笑點!!
作者: WilliamXD500 (威廉)   2024-05-11 20:35:00
作者: sejuanigank (sejuanigank)   2024-05-12 13:13:00
認同YESBOSS大說的
作者: baritone7563 (翰哥)   2024-05-17 16:36:00
可以去用臉書嗎?
作者: Dwccc (小天)   2024-05-23 23:49:00
來排隊
作者: adsl89520 (夜曲)   2024-05-29 13:26:00
可憐
作者: sugoichai (KOJI 寇己)   2024-05-08 20:11:00
我覺得賣貨便聽起來沒什麼問題耶,消保官都來函了,這樣處理很OK啊。
作者: zhong33 (zhong33)   2024-05-08 23:07:00
賣貨便沒錯+1 不爽去用蝦皮 保證更黑
作者: Aixtron (愛思強)   2024-05-08 23:11:00
您幫對方報案啊!告對方詐欺!
作者: neomaster (Nelson)   2024-05-09 04:32:00
不想被退貨 別網路上賣 直接面交如果只想聽自己想聽的 別來問如果跟買家協調也是這口氣的話 替買家QQ去跟消保官說唄賣貨便不就管到了!
作者: aki80 (LinTeS)   2024-05-09 17:22:00
你有800多五星 那就是常態銷售了啊
作者: neomaster (Nelson)   2024-05-09 19:25:00
呵呵 加油囉小心遇到懂玩的買家賣貨便幹的好
作者: B7405 (萬華)   2024-05-09 19:44:00
錢被扣住 爽啦
作者: Dasiqwai (DasDas)   2024-05-09 21:31:00
【消保官指出,B 2 C才有消保法的適用,C 2 C不適用消保法!但究竟是個人賣家還是專業賣場,並不是賣家自己說了算,還是要客觀檢視賣家的評價,及成交的的筆數,或其他資料來判定,像有些網路商店的賣家硬凹「本賣場是個人賣家,不受消保法七天無條件退貨的約束」,其實依照消保法,只要是提供商品或服務為營業的廠商業者,不論該業者為公司、團體或個人,只要是「營業」之人,均為企業經營者。】是不是常態販售不是賣家自己說了算,非企業經營者應該是偶爾為之販賣自己本身用不到的二手商品之類的
作者: neomaster (Nelson)   2024-05-09 22:32:00
依你的邏輯 你可以告賣貨便啊
作者: YESBOSS (老闆最大)   2024-05-09 23:14:00
你只能提告,不然沒完沒了。因為對方並未時效內提出報案跟詐騙證據最好的方式向法院提告要求平台恢復款項撥款,當統一平台拿到法院的判決之後,消保會那邊就算來函了也沒有用,因為你是由法院依據的判決然後你再拿著法院的判決對賣貨變平台提出民事求償,造成你時間上的損失你只能打民事訴訟,或者是跟對方去調解會進行調解,你只剩這兩條路,你在這邊罵到翻天也沒有用那至於你是不是企業經營者,不是你說了算,消保會還是會根據你的賣場販售狀況去做判斷,萬一對方發現你沒有營利事業登記證,卻做企業經營的行為,我去檢舉你逃漏稅你會很倒楣,你自己想想孰輕孰重怎麼樣解決?對你來說也比較安全
作者: Dasiqwai (DasDas)   2024-05-09 23:53:00
不知道在嗆什麼 根本沒想要討論 是這邊的網友欠你的嗎
作者: YESBOSS (老闆最大)   2024-05-10 00:18:00
那你自己都有決定了,那你就照你的方式處理就好了,只是說這裡也不是你發洩的地方,你這樣一直在這邊情緒性發言也不是很好
作者: capybaradash (水豚)   2024-05-10 00:59:00
套路玩不膩啊,繼續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24-05-10 03:54:00
你在大聲什麼啦!
作者: zhong33 (zhong33)   2024-05-10 07:14:00
可悲 補噓 被扣錢真的是硬該系後
作者: hjchang (缺錢的薯叔)   2024-05-10 08:18:00
所以真的有商品不符?
作者: neomaster (Nelson)   2024-05-10 08:58:00
才800就要人家亮星數沒看到澳客 只有囂張的賣家
作者: sugoichai (KOJI 寇己)   2024-05-10 09:15:00
本來只是平心而論回,現在看到這態度只好補噓
作者: Smallwuu (史茉毋)   2024-05-10 10:15:00
遷怒版友大可不必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24-05-10 17:00:00
好厲害喔,逼得 7-11 要退你錢~
作者: POPBOBO (POPBOBO)   2024-05-10 21:24:00
沒有營養的文。好啦。給你回嗆你發洩你厲害你最懂你最棒棒。
作者: spsp1031 (喔靠)   2024-05-11 06:10:00
笑死 跟著噓一下
作者: zhong33 (zhong33)   2024-05-11 09:49:00
再補噓 可悲
作者: sugoichai (KOJI 寇己)   2024-05-12 02:33:00
哈哈哈哈,說個笑話:「這篇原PO說推文“沒料”」,有有有,有笑點!!
作者: WilliamXD500 (威廉)   2024-05-12 04:35:00
作者: sejuanigank (sejuanigank)   2024-05-12 21:13:00
認同YESBOSS大說的
作者: baritone7563 (翰哥)   2024-05-18 00:36:00
可以去用臉書嗎?
作者: Dwccc (小天)   2024-05-24 07:49:00
來排隊
作者: adsl89520 (夜曲)   2024-05-29 21:26:00
可憐
作者: b150427 (銀杏鹿尾)   2024-06-21 08:44:00
能被噓成這樣也是不簡單
作者: b150427 (銀杏鹿尾)   2024-06-21 00:44:00
能被噓成這樣也是不簡單
作者: jianshrje (Jason)   2024-06-27 21:17:00
專門上來跟人吵架 厲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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