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oomayday (茶)》之銘言:
: 不好意思,可以請教各位版大嗎…
: 我上星期網購了魚片與小籠包各一份回老家,
: 我本身不住老家,所以昨天到貨時由媽媽直接簽收,
: 媽媽先前只知我會訂購生鮮食品,不知數量,
: 今天,店家致電表示出錯貨,多出了同樣一份魚片與小籠包,要求返還多出的一份,
賣家出錯貨,
來電要求返還送錯的商品。
: 但媽媽說已經將大部分魚片分送親戚,所剩無幾,小籠包則還有一份,
: 結果店家要求我再上他們的網再訂購一次魚片並付費,但小籠包不會回收要送我,
: 但我很願意要返還剩下的魚片與包子啊!
我表示只能返還用剩的阿,
賣家發現已使用,
改口要求負擔一部分錢,另一部分相送。
: 要求我再訂購一次,這不表示要我自行吸收他們的配送失誤,
: 這樣合理嗎?
用掉『送錯的商品』還要付錢,
這合理嗎?
: 如果合理,那店家就無止盡的配送錯誤後,再強迫不知情簽收的笨蛋再付費一次就好??
獲
: 利永遠是店家?
: 店家說如果我不處理這事,將會訴諸法律,
: 我很不服氣。。。
所以我用了不付錢,賣家要告我,
我很不服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