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原標題請問一下版友
我也是發生類似的事情
我是今年四月在pinkoi的泰國賣家買了一條貓咪項圈,用信用卡結帳
後來遲遲收不到,查單號去郵局問
發現是賣家寄錯地址到三峽
而我詢問郵局兩個工作人員
一是他們不能透漏收件者的資料(但他有念地址給我,電話不給)
二是他們說我應該寫信給泰國賣家請他再寄一條給我,他們只是照
地址寄這樣,這個應該由賣家補償
而且說不定泰國賣家寄錯是因為三峽那位也有向泰國賣家買
郵局人員反問我,那三峽那位他的貨要怎麼賠償?
三是郵局調查人員有幫我去問那位收件者,那位收件者說是他女友買得沒錯.....
(也許他女友真的有買,但是貨肯定不同啊....他就把我的貨收下了)
後來郵局人員就是叫我不要計較三峽那個貨了
請我直接連絡賣家
後來我聯絡賣家他再重新寄一副給我
但
今天我看到這篇,想說情形好像喔
所以我這種情況也可以告訴警察北北嗎?
還是郵局告訴我的才是最好的解決方式?
ps後來我想那價差怎麼算?
如果他買得比我低價?
事情發生當下真的很生氣
覺得收到貨的人雖然資訊上寫是你的名字沒錯
但內容物不同
就應該和賣家反映,而不是就自己收下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