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日前向A平台買商品B,
取貨後發現取到C平台寄出的商品D
是7-11在轉運的時候貼錯商品標籤
現在我要把D商品退貨給轉運方,
但是我的B不知去向,
現在我又想要盡快收到B
因此希望辦理退貨退款,另外購買商品
但是A表示他們要收到完整的B,才能夠退款(而且中間要扣處理費10%)
所以可能的結果有:
我先到別的網站買同樣的商品,等物流的處理結果
1. B找到了->手邊有兩個,退回還要負擔購物平台處理費100元
2. B消失了->我收到另外購買的商品,物流賠我B的錢
但我覺得我在過程中有所損失(等待的時間、若貨品找到後退回產生的成本)
情況1中的損失,A或轉運站幾乎切割了責任,好像不太合理
請問這種狀況大家會怎麼處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