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onk (conk)
2016-10-21 23:05:04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就媒體報導「扯!發票中獎一場空,
錢竟被店家先領走」提出說明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針對民眾在臉書貼文,電子發票對中200元,
領完錢卻被郵局通知返還,質疑店家冒領獎金,說明如下:
一、經查證本案被追回獎金印有「補印」字樣的「電子發票證
明聯」,係連鎖茶飲業者「Tea,s原味」嘉義北興店所開出,店家
當時因發票機卡紙,造成「電子發票證明聯」只印出一半,故再補
印1張,卻疏忽誤輸入前1張發票的字軌號碼,造成補印的發票字軌
號碼與前1張發票字軌號碼相同的錯誤,惟本案店家已致贈200元作
為賠償,該店家尚無涉及冒領獎金情事,特此澄清。
二、至該店家因人員操作錯誤,影響民眾對獎權益,已輔導改
善,並請其加強內部控管機制,以避免類此情形再次發生。
三、民眾取得之「電子發票證明聯」,如有破損不全或填載模
糊不清、無法辨認之情形,可以請原開立店家補印,補印之「電子
發票證明聯」加註「補印」字樣,如有中獎,中獎人須持原來的「
電子發票證明聯」及補印的「電子發票證明聯」供代發獎金單位核
對,才能給獎。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四科林審核員 06-2298146
來源:
南區國稅局
https://goo.gl/dtkVS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