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
在一家百貨公司底下之店家所開立發票,
賣家是掛百貨公司名稱,
這樣有算不同店家嗎??
昨天去南港Global Mall(更正) 裡的上達書局,
先觀察他是開立電子發票嗎??
剛好有一位客人要結帳,看到他手上拿電子發票,
心裡放了90顆心,
就問店員可以儲存載具?
店:可以。
我就消費了。
然後隔天看到他發票資料,不是上達,而是冠樺生活股份有限公司。
好熟悉的名字,
好像之前在南港高鐵旁邊的7-11 一樣(不是港泰門市,港泰還是開傳統的)
也想起京站食品儲存發票也是叫京站QQQ
北車靠近板南線的誠品及其食品,名稱為誠品第二什麼。
所以有參加活動,要注意下。
別以為是不同店家喔......害我白高興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