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兩篇詢問電子發票證明聯收納 & 輸入至 APP 的文章
因為屬於違反板規十一, 故刪除處理
並再次重申板規十一條文:
十一、禁止發表關於app掃瞄發票的問題
既然印出證明聯, 就無關雲端發票 (無實體電子發票) 之討論範圍
掃瞄或手動輸入至發票相關 APP 不會把發票上傳到手機條碼載具下
所以不會在財政部電子發票平台上出現
電子發票證明聯收納問題請自行和原本傳統紙本發票一樣做妥善保管
丟棄等於放棄對獎, 如不想因為證明聯自行丟棄或不小心遺失造成無法對獎
(人工對獎), 或者是兌獎 (發票相關 APP 通知發票中獎, 但證明聯遺失或丟棄)
請愛用共通性載具 (手機條碼/自然人憑證條碼) 索取電子發票
或者是其他載具 (電子票證/信用卡/會員卡載具) 於消費時索取電子發票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