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網路上關於由社會福利或醫療機構照顧、收容失能或失智長者的資源;
有像有兩種名稱。一種叫「護理之家」;一種叫「養護中心」。
這兩種機構,當然,名稱不一樣,可是關於收容、照顧失能或失智的長者而言,
我看完網路資訊感到疑惑:好像實質上這兩種機構的內容與功能差別不大?
請問懂內情的網友們,假設如果替有需要的長者安排入住,
那麼選擇「護理之家」v.「養護中心」,兩類機構在功能上有什麼不同嗎?
或許原本有不同。
但兩者在「服務範圍」上可能為了競爭,而互相擴張,
感覺功能已經彼此有極大部份重疊?
比如說,不僅「護理」之家有聘請專任「護理」人員,
但「養護」中心也有聘請專任「護理」人員啊...
不僅「養護」中心聘有專任「服務員」,但「護理」之家也有聘請專任「服務員」啊...
到最後,那麼區別會是?
所以我搞不太清楚,請教版上網友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