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890127 (丁讀生)
2014-10-21 18:19:33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21997
針對廿二項劣油商品,三家業者均同意:
退還原商品金額 +
原購買金額之三倍賠償金 +
且針對每位消費者購買的行為,額外賠償500元
等於買100元的劣油商品,可退費900元。
主任消保官陳信誠說,消費者需負舉證責任,包括以發票、商品、空盒或購買證明等
都可退費,惟同一購買行為不得重複請求退費及賠償。
但這項補償辦法只適用於:布列德「蔥花麵包」
以及德克士的「日式唐揚雞塊」、「脆皮手槍腿」、「脆皮棒腿」,這四項產品才能退
我都是買漢堡套餐或早餐炸雞肉捲,看來都不能退了...
作者:
oxyo (亞希兒)
2014-10-21 22:53:00其實摩斯也應該比照辦理,今天又不是消費者點錯餐點,而是消費者已經吃下了會致癌的黑心漢堡!!!哪有什麼退原價就當作沒賣過就沒事了這麼簡單?最起碼就是應該要像德克士這樣加三倍退費外加500元額外賠償才對吧?= =
作者:
st09094238 (yidweahzaimen)
2014-10-22 00:51:00德克士就是頂新開的還敢吃喔
作者: awazikat 2014-10-22 02:57:00
之前還有人推耶還說可以拜祖先,笑死人,吃了絕子絕孫比較快
作者:
BORAIN (EDWWW)
2014-10-22 12:40:00發票都丟了房QQ
作者:
dudee (肥喵一律抱緊處理)
2014-10-22 13:21:00mos感覺連原價都不想理啦
反正企業主認為風頭過了 你照買我照賺 當作從來沒發生
作者:
fount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2014-10-22 17:37:00慶幸自己沒吃到,還是慶幸自己點了這些?我真的不知道業者在考驗(ㄔㄠˊㄒㄧㄠˋ)台灣人什麼!那些真正可悲的消費者,都逐漸走向安寧病房!該跟誰求償去
作者: cc08090519 (onefly) 2014-10-24 09:45:00
雞肉跟薯條不同炸爐炸的 油溫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