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麥當勞做不到一個月辭職問題

作者: isosad56 (56不能亡阿)   2014-12-03 02:57:25
我這裡在一併回應 我原先那篇下面的推文好了
其實我是不排斥裡面的工作 但是工作的氣氛我個人很不喜歡
應該是我的訓練員逼我逼的太緊八 他當初訓練我時 是叫發匯的人完全不准幫我
要我一個人忙 那時我才實習2天耶 而且還是個RUSH時段
那時感覺超無助的 而且什麼都要照他的標準來 沒有到他的標準 就送我一個白眼
還在那咳..咳..咳...的也不直接跟我說哪裡做錯
而且那時根本盪產品了 也是叉著雙手在旁邊
那時對工作2天的我 挫折感有多重
而且他要發匯的人不幫我之後 之後在遇到那些發匯的人 看到我忙不讓來
也都是在旁邊看我 一個像小丑一樣的在那瞎忙
再來就是 因為我工作也未滿3個月
在我提出離職那天 依勞基法來說 我隔天想走就走根本是無差的
而且我那時也跟店長"告知" 他隔天沒有跟其他的值班經理說我要離職一事
所以才導致大家都在找我 而我也才用"曠職"一詞
最最最起碼 我有做出告知的義務了
還有更扯 說出之後領多少薪水是也是我應得的
我想說的是 M裡有能讓我發揮我在校所學專業知識的地方媽?
不然你怎麼能判定
你應該會說是我的工作態度上的問題
對不起 我就是看不慣貫老闆捨不得多派一兩個人手
而只想把領時薪115的員工榨乾...讓人忙的要死
況且明年時薪又要調漲到120 那時人力就更別說了
還有請想想每間m都一樣的媽?有些地方方圓百里只有一間 有些還在好幾個學區內...
而且有些人的個性根本也不同 這些也不能拿來跟你在打工的地方來比較的阿!!
作者: uranusjr (←這人是超級笨蛋)   2014-12-03 04:17:00
看你之前那個告知到底是怎樣告的, 如果你是講很清楚「我明天就不來了你們自己想辦法」那就 OK, 如果沒講清楚就是你的問題 (對方聽起來你只是講講不是真要離職)當然真實狀況只有兩個人知道, 所以也沒什麼好問的
作者: tyrone0923 (.......................)   2014-12-03 07:41:00
台灣80-90%都是捨不得多請人寧願讓員工忙死的狀態如果還要出社會要有心理準備~或許你的雇主有問題,但你的應對方式也有瑕疵就是
作者: jewlsong (ほっとけ俺の人生だ)   2014-12-03 10:10:00
既然沒辦法發揮在學校所學,那你為何要去M打工?回你說的「對不起,就是看不起今天說隔天一聲不響就走」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4-12-03 10:14:00
麥當勞這種用工讀生撐場面的遇到工讀生不想做就不來的機會會少嗎自己不改善工作環境或是找出解決方案才奇怪吧正職也別埋怨了 如果工讀生都那麼穩定 老闆幹嘛浪費錢請你們這些正職
作者: rsbbs0611428 (2)   2014-12-03 10:28:00
原PO是女生嗎?
作者: gleemoore (歡樂無限)   2014-12-03 10:37:00
不爽做就別做了 不用太擔心發生什麼事情
作者: purpleboy01 (紫喵)   2014-12-03 11:11:00
每間情況不同
作者: babyming823 (Ming)   2014-12-03 11:17:00
內部有離職率的問題,三個月是避免計算公式答案難看~
作者: BEEHONEY (蜂蜜蜜蜂)   2014-12-03 11:27:00
沒辦法發揮所學,那你幹嘛去麥當勞打工?
作者: wayhe0087 (asdfsafa)   2014-12-03 11:45:00
覺得M沒辦法發揮所學又嫌領115被壓榨 不然你到底想怎樣純噓你的態度只配領15K
作者: michaelchen1 (麥克麥克)   2014-12-03 11:52:00
打工還要發揮所長有難度= = 不過你離職倒是沒問題
作者: nisi0773 (再會了 曾有的夢想生活)   2014-12-03 12:03:00
推這篇啊 先說出關鍵字慣老闆 之後再扯個奴性 最後用公民自覺做收尾 就會很多人支持妳了~
作者: DynastyFigo (煞☆㊣↖Figo↘㊣☆氣)   2014-12-03 14:45:00
這裡員工版啦~~~
作者: pasaga (dying)   2014-12-03 15:34:00
老闆可以今天跟員工說明天不用來了 為何員工不行?
作者: annie06045 (小安)   2014-12-03 15:42:00
勞基法上 原PO沒問題 只是這裡是店員板 會有很多人站在同事角度噓你而已 就立場不同也沒什麼
作者: PaulLin517   2014-12-03 16:24:00
標準草莓
作者: cakin (TOMTOM)   2014-12-03 16:29:00
樓樓上 因為老闆要員工走是要發資遣費的
作者: BEEHONEY (蜂蜜蜜蜂)   2014-12-03 17:11:00
噓了就會被說是店員版,ㄎㄎ
作者: nadoka (小那 娜豆卡)   2014-12-03 18:19:00
M的生態一直都這樣三個月一直都不合理,本來就可當天離職,是m經理都很賤各種恐嚇,不知道有什麼好護航
作者: buzz1067 (buzz1067)   2014-12-03 18:23:00
臨時走人是不用賠償嗎什麼時候離職,做多久,賠多少,一開始應該就有講明才對勞基法講的離職時間問題,是指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不然就是照一開始跟公司談好的離職前幾天提出
作者: annie06045 (小安)   2014-12-03 18:52:00
未滿三個月離職真的毫無影響 勞基法就是這樣規範
作者: mp5k6 (飄雪)   2014-12-03 19:27:00
喔,再發一篇還是顆草莓
作者: showhiphop (起司頭)   2014-12-03 20:08:00
才實習兩天,就完全不幫你也太狠了……要是我也不想待
作者: fraser0136 (fraser)   2014-12-03 20:31:00
看到你說M無法讓你發揮所長...你幹嘛去應徵?純粹噓你自我中心,你自己去找個可以發揮所長的工作吧什麼行業都是熟能生巧,牽拖一大堆就算你去別的行業,態度不轉變,你到哪裡都一樣,自己好好想想吧
作者: DynastyFigo (煞☆㊣↖Figo↘㊣☆氣)   2014-12-03 21:40:00
buzz1067你的法律位階見解有問題 別來誤導
作者: ariancu (とうよこ ももこ)   2014-12-03 21:53:00
一直引勞基法你有沒有想想工作倫理 你說離職對方明確跟你說明天就不用來了嗎
作者: gotohikaru (又沒差...)   2014-12-03 21:55:00
法律已經是最底線 資方連底線都可以不守 勞方還要高道德 這根本就台灣社會腐敗縮影 不淘汰最爛的那個 是因為另一個選擇不是完人 只是繼續讓謀財害命的留著
作者: pasaga (dying)   2014-12-03 22:18:00
未滿3個月資方需要發資遣費? 從來沒聽過要炒你明天就不用來了 員工說不來還要看資方臉色員工連自己的權益都不懂得爭取 難怪一堆慣老闆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4-12-03 23:59:00
要離職最大沒錯 起碼走之前也講一聲不要讓其他人找你你用告知這個詞 可見沒說過隔天不來 很明顯不負責任企業爛 你的態度也沒多好 其他人活該要頂你的班??
作者: incog   2014-12-04 08:11:00
做不到3個月,不需提前告知.這句大概奴性太高的看不懂最恐怖的是,處在地獄的人,還整天想著怎麼不一起死哩.....
作者: BEEHONEY (蜂蜜蜜蜂)   2014-12-04 15:28:00
好愛扯奴性喔!負責兩個字很難懂?
作者: waasabi (planet first)   2014-12-04 16:07:00
朝聖~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4-12-04 16:18:00
麥當勞該負責把工作環境搞好 而不是一直找免洗員工
作者: nadoka (小那 娜豆卡)   2014-12-04 16:44:00
籃子底部有刺怪拿起來的草莓爛 滿好笑的
作者: DynastyFigo (煞☆㊣↖Figo↘㊣☆氣)   2014-12-04 18:32:00
小民面對大企業不要求遵照勞動法規改善工作環境反而來檢討有告知要離職的員工不負責 就叫做奴性
作者: buzz1067 (buzz1067)   2014-12-04 22:23:00
Dynasty到法院打官司看看是不是以合約為準不然未滿三個月想離就離,這還公平嗎?這樣未免太偏袒勞工,拿出妳所謂的法律位階見解契約有規定就以契約為準 妳同意公司的要求,就照辦
作者: louis1021 (koo)   2014-12-04 22:37:00
不覺得原PO是草莓 很多工作面試說是一回事實際操作又是一回事 不想做很OK 唯一要挑的瑕疵是在辭職上不夠明確
作者: buzz1067 (buzz1067)   2014-12-04 22:39:00
你簽了就輸了顆顆
作者: gn00661791 (banana)   2014-12-04 23:04:00
某樓當法律都假的喔 不當條約簽下去也沒效力啦
作者: nadoka (小那 娜豆卡)   2014-12-04 23:25:00
違法也叫合約哦zzzz台灣資方還真是毀人不倦
作者: gotohikaru (又沒差...)   2014-12-05 00:46:00
就說台灣人心中都有一個慣老闆 只是沒機會 不然給基層上位 可能比資方還吸血XD
作者: DynastyFigo (煞☆㊣↖Figo↘㊣☆氣)   2014-12-05 02:51:00
唉 buzz大 我懶得跟你說 勞基法第一條自己看吧無知不可恥 可恥的是無知還在那自以為話可能說的重 但真心希望不要以錯誤的法律觀念來誤導別人
作者: nisi0773 (再會了 曾有的夢想生活)   2014-12-05 10:55:00
哈 果然推文就是歪成跟我說的一樣~
作者: uranusjr (←這人是超級笨蛋)   2014-12-05 14:42:00
不然未滿三個月想離就離,這還公平嗎? <-- 超公平啊
作者: annie06045 (小安)   2014-12-05 18:14:00
buzz連"未免太偏袒勞工"也說得出來 你是資方喔?
作者: xxxcc (雙手插口袋墊起腳)   2014-12-05 19:11:00
若你都直接跟店長講要辭 那也沒什麼曠職的 你確定離職了外面公司要你走人 隨便一個經理就叫人滾 上面都不理的
作者: HuangJ (PandaJ)   2014-12-06 05:30:00
三個月? 笑死人 把班做完 提前告知不做了就可以閃人找不到人來頂是資方問題 關勞工屁事?要求要作多久或是找到人才能走的 只能說無恥而已打個工搞得像責任制 奴性從小培養還真不是假的
作者: naturewhite (Ben)   2014-12-07 01:36:00
紅明顯 M經理真的很愛來這招 威脅 或言語諷刺你的人格態度,做你覺得對的事對得起自己就好!想當初被洗腦說啥離職以後找工作會打回M問你以前工作情況,當場冷笑經理更不爽,真的要走他也拿你沒輒態度堅定,人情啥都是假的,人家也只不過當你免洗筷
作者: yang0824 (阿揚)   2014-12-07 17:12:00
看來那間麥跟本不缺工讀生 換一間工作氣氛正常點的吧
作者: watwmark (水印)   2014-12-07 17:15:00
一堆人再講負責也挺好笑 就免洗的工讀是要負啥則要談責任怎麼不先從經理和那鳥規定談起 通通推到工讀身上是哪招.跟政客把學運通通說是學生亂搞 政府都沒錯有啥兩樣
作者: BEEHONEY (蜂蜜蜜蜂)   2014-12-07 19:08:00
ㄎㄎ,原來負責就是奴性
作者: gotohikaru (又沒差...)   2014-12-07 19:21:00
不照法律走拗一些五四三的 不算奴性的話算劣根性?
作者: PTTliang (批踢踢亮)   2014-12-08 09:40:00
有提前告知走很OK阿 把排完的班上完就可以了麥的工讀生就完全是廉價勞工沒錯 勸你都大三了不要做
作者: nater (LANAN)   2014-12-09 05:33:00
上面那些噓的也不提供建設性的意見只會一味謾罵,標準華人不爽就叫囂,缺乏西方同理心引導和啟發式建議,無怪乎台灣教育的失敗不過原po要發揮所長就不該去速食店打工,就是沒有專長才會去的。另外打工本來就可以隨時終止勞動契約
作者: ForWin (For Windows)   2014-12-13 17:17:00
幫噓愛擺老的前輩~就擺老會而已
作者: lenta (Bianca)   2014-12-14 18:50:00
負什麼責?法規規定作到哪就作到哪,少拿奇怪觀念來凹人
作者: mewkiss (月夜下的淚)   2013-01-10 08:25:00
要進m要有心理準備,這本來就是一份不輕鬆的工作啊
作者: pilione (不來也不去)   2014-12-29 00:22:00
推原po,這裡一堆奇怪的奴性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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