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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yle0417 (kylesmile) 看板: NTU
標題: Fw: [資訊] 台大學代會又寫下了歷史
時間: Tue Oct 18 00:59:02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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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ric200439 (ERIC) 看板: NTUSC
標題: Re: [資訊] 台大學代會又寫下了歷史
時間: Tue Oct 18 00:57:10 2011
前文恕刪
我是本次修正案之提案人
看到上面的發言覺得有必要來說明一下
當時提此修正案之看法
本人對於性別平等議題抱持贊成且支持之態度
此次提此修正案並成立委員會亦不代表反對學代大會關心此議題
事實上本人已於會議中提出
縱然非以學代會名義參與而是成立委員會本人亦會加入委員會
然而是否因為這是一個大家表面上都贊成的議案
而就該當合理化需要學代大會之名義參與
不可否認者兩年前台大學代會參與同志大遊行有其對於社會之意義性
問題是我們是否開參與
為何我會對此有疑義
在於學代是本身就代表之不同聲音並由不同學院及立場之成員所組成
而今如果我們通過決議參與就代表我們皆抱持相同之立場即為贊成此遊行
除非有不同意見者可以另行聲明
這一切看來似乎即為合理
然而不表示意見者不代表贊成
亦不當然表示反對
然而在此非正即負的議案下此種聲音似乎會被掩埋
誠然如前篇文章及回文者所言
性別平等之議題不僅為政治正確更為事實正確之議題
然而此議題之正確性並非為參與此遊行之正確性畫上相同之等號
畢竟一個遊行之宗旨在如何之正確皆不一定不會有變質之情況
而學代會是否需承受此種風險
況如果是校園內遊行活動就算了
因為學代及學代會既然身為學生所選出之代表當然負有了解之義務
但是今天這場活動乃是校外之活動
說難聽點本來就逾越了學代本身之職務所必需之關注
更無法要求學代們對於此議題須和校內之議題相同般有百分之百的關注
試問不瞭解本活動之真正內容及運作之學代如何能以學代會名義背書
所以我提出一折衷之辦法
乃採取性別委員會之特別委員會之手段作為一折衷處置
蓋是因此遊行對性別平等有其必要性
而台大之學代會當然有其引領社會發展之責任性
蓋成立此委員會並參與其中
不但對於關注此議題甚至此遊行之委員能夠有比較充分討論之空間
對外我們此之委員會之參與亦代表學代會同學對於此議題之重視
對內而言對於此遊行真實內涵有疑慮之同學又不需為此事件背書
於我認為乃是較有兼顧性之手段
而非所謂對於此性別平等議題之退化之表象
並且本人已有提議以學代會之名義公開表示聲援性別平等之聲明之打算
我個人認為此舉反倒更能代表學代會關注性別平等議題之重視
希望以上有解除各位之疑慮
法學院學代 蔡翔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