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果自負這種說法根本就缺乏邏輯
1) 何謂因果關係? 邏輯學/理則學裡面A=>B,根本只是種抽象理想化的模型
現實的世界裏面各種事情的機率都不是0或1,隨便說一個因果關係很容易就是過度簡化
假如有人因為自拍照片外流而找到真愛(搞不好真的有),那這叫什麼?
叫無心插柳,感謝外流!?
後果自負這四個字背後隱含了一個過度簡化的(無法被證實的)因果論述
2) 如果所有有風險的事情發生了都說後果自負,例如:走在人行道被車撞,
曰:誰叫你要出門,後果自負。那這樣根本就不要討論了,
所有事情會發生的原因都是因為宇宙大爆炸,又或者是某神創造了這個世界。
如果有性侵犯因為看到某種特殊髮型而起意性侵
"後果自負,誰叫你要留這種髮型"
那最後的結果就是人類彼此都不應該見面,因為見面就有可能勾起性欲引發犯罪
3) 這條才是我對最原PO問題的看法
女生拍裸照有什麼問題?答:沒有任何問題
我記得烏托邦裡面有講到男女認識,好像第一次見面就是全裸袒裎相見
我知道這樣的想法在現在這個時代還會被視為驚世駭俗,
但我想像在一個比較美好的未來世界,也許很多人18歲成年禮的方式就是
自拍一張素顏裸照PO上網,不這樣作的人並不會被歧視
有些人覺得保留點神祕感比較好,但也有人會覺得不敢把自己裸照PO上網的人怪怪的
但總之裸照到處都是,所以在那個世界,根本不會有裸照外流的問題
至於強制性行為,也還是刑法罪
4) 跳遠一點講,我個人對此事的關注點是"雲端安全性"
假如在雲端竊取秘密沒被懲罰的話,恐怕時代又會退步到商業機密得要鎖進保險箱的年代
我認為對米國人來講,成年女子裸照被全世界看到並不是什麼重大的事情,
沒有人會譴責拍下來,畢竟自己拍下來自己看或者要給別人看那是拍的人自己的自由
他拍裸照沒有妨礙到任何人,會被司法單位強列關注是因為害怕像維基解密那樣的事情
又或者是因為科技大公司的商業利益
5) 我也不是教徒,但我覺得聖經那句話作這樣的解釋也是通的
所有文都可以發(感謝PTT的言論自由尺度!),但不是所有文都有益
※ 引述《s8402019 (shadow)》之銘言:
: 看來大家對我所謂的「後果自負」有疑慮
:
: 網路駭客當然不對 而且是違法的行為 這無庸置疑
: 但拍了那些照片 就要甘冒某種程度上的風險 某種萬一將來怎樣怎樣的風險
: 我沒有要譴責拍照片的被害人喔!冤枉啊!!!
: 有些保守一點的家長 婚前可是會請徵信社徵信的 萬一被google到 就有好戲看惹XD
: 自拍照片當然沒有犯法!但萬一分手了 忘記刪掉 "不小心"被新的男友/女友看到
: 甚至"不小心"被"有心人士"竊取 甚至加以散播 這就麻煩惹
: 天下無難事 只怕"有心人"
: 我們來看看志玲姐姐的建議:
: 『林志玲呼籲大家不要當駭客做壞事,也分享自保秘訣,「有些記憶留在腦海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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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進行活塞運動時 重點應該放在西斯 而不是像A片導演一樣XD 那是會分心的
: 至於有人說當作紀念... 紀念的方式有很多種 這種要承擔某種風險的方式
: 我覺得不是很成熟
: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
: 自拍裸照 甚至西斯照片 請問對雙方感情有何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