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州王氏女孕兒案」
十八禁?
有個叫王成的小縣吏,因官府離家兩三里、常常沒辦法回家。
家裡住了老婆和小妹,兩個非常和好、輪流負責家務。
某天王成出差經過家門,因忍很久了、就跑進家裏把老婆拉入房間辦事;
小妹不知道,接手把米洗好、煮好,叫嫂子吃飯時正好撞見兩個人在「練摔角」,
不明所以地默默回頭;而王成「辦完事」就出門繼續去洽公了。
之後小妹問兩人在幹什麼,嫂子就跟還未經人事的小妹詳細說明,
甚至還帶入房間「實際演練」(搞女女?),導致剛剛的「成果」流入,就懷孕了。
同鄉的陳家本來跟小妹有婚約,知道這事後就去告官,但小妹都不承認有小三;
幾個月後小孩出生,陳家正式要求退婚,但王家都不肯。
案子一直沒了結,直到李化龍接任,訊問查探後得到真相,
判生出來的小孩由王成養,小妹仍嫁到陳家去,之後不得有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