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篇。
「鄭州蜥蜴斃人案」
河南鄭州有個鄉民娶妻好幾年、很是和諧;妻子因母親過世而回娘家,三個月沒回來,
一直找人催她,但她弟弟老是找理由牽拖;又一個多月後自己去叫,她才跟著回家,
臨走前還跟弟弟竊竊私語、好像依依不捨,他非常懷疑,回到家後把這事情告訴家人。
過一陣子,她弟弟派人送羹食來,他吃了後隔天就死了,
家人大為錯愕,懷疑是他妻子跟弟弟有關係而下毒殺人,去告官;
官把婦人跟她弟抓來,堅決不承認,但用刑之後只好認了,論罪該斬首。
即將行刑前,新任官員到任,看到此案後認為沒有實據而重新審問,
問婦人「妳夫家有什麼異狀嗎?」
回「沒有。」
又問「羹送來就吃,還是有放到別的地方之後才吃?」
回「曾放在廚房一下子
再問「廚房有有毒的東西嗎?」
婦人突然想到,流淚說「廚房有很多蜥蜴,我丈夫應該是中牠們的毒了。」
官到家勘查,又開棺驗屍,果然肚子裏找到兩隻小蜥蜴;
將案子重新上報,兩人都被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