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璞完耕於海門」
陳朝玉,字璞完,為江蘇崇明人,粗壯有奇力,年輕時行為特異、跑去入贅劉家,
劉家是地方豪族,養了很多奴僕,他們見陳沒錢卻每天只會吃喝賭博,而看不起他;
一天陳要出門,但僕人看到仍翹腿坐著不起身行禮,
他回來後跟妻子說「連奴僕都看不起我,看來我不能再待著了,
你是我妻子,如果能跟我一起貧賤過日,就跟我走吧。」
妻說「我當然願意,但還是要先跟爸媽說過。」
岳父本來就不管陳,所以同意,岳母偷偷拿了兩百兩給女兒,說:
「女婿只是負氣才會想走,他老家沒有田地房子,不久就會回來,
既然妳要跟著去,這些錢給妳救急用。」
隔天陳就跟妻子離開,一點嫁妝都不拿、只帶走幾件破舊衣物、織布器具、農具出門,
劉家的人、包括奴僕都偷笑「大概沒多久就回來啦,不然就是在外面冷死餓死。」
陳租了間房子住,但整天躺著無所事事,妻子把母親給的錢給他,要他找事情做,
他拿了錢就跑去賭場,沒幾天就全輸光了,妻子就把當時母親說的話告訴丈夫,
陳聽了之後,宣言說「我老家是沒有田產房子,不過我有力氣可以討生活,
妳看著,我很快就會發財。」
當時海門還是成陸不久的海埔地、鹽分高又潮濕,很少人耕種,陳就去當某地主佃農,
地主父子兩人都是舉人、為當地角頭,對待佃農非常苛刻,
答應讓陳當佃農,但每年收的租金比一般農人高,
陳一開始還乖乖照給,但久了之後也不滿、就到官府告地主,結果卻被下獄,
原來是地主的收租人跟官府說,陳欠租金沒給、應該要抓入獄。
當時陳已靠種田賺了些錢,就偷偷找人轉告妻子,要她賣掉一半財產換成錢送進監獄,
然後買酒菜來請其他囚犯,說:
「我的事情本來不會進監獄,等官司打完就可以出去了,所以請大家吃喝、高興一下,
但我要拜託各位一下,我有點事要回家一趟,應該明天早上就會回來。」
所有人收了他的好處,當然都答應。
陳出監獄後,趁夜拿刀刺殺收租人,而且殺人時還公開說「我正是陳某人。」
死者家屬當然去縣令那投告、說兇手是陳,但縣令並不知道陳離開監獄,
且現場離監獄有十幾里遠,就算速度快的人也沒辦法一個晚上來回,因而不認為是他,
之後陳出獄,事情才外洩,但囚犯跑出監獄的事情如果爆發,縣令也會有事,
所以之前一直訊陳卻不得明確證供,他還說「如果我照實說,恐怕死的不只我一個。」
縣令也怕到,因此此兇殺案就不了了之。
後來陳跟地主的官司也結案了,陳就出獄回家,但馬上跑到地主家去,
並趁機挾持地主父親、抓到到屋頂上,一一細數他們過去苛待佃農的事,
地主家人在下面求饒,陳說「我可以饒他不死,但租的田必須給我。」
既然被人挾持,地主只能乖乖照做、告訴底下家人「就按他說的吧。」
陳就帶著人下去,雙方立定契約後,陳拱手行禮離開;
地主父子雖然稱霸地方,但卻怕陳力大又敢幹事,且自己有錯在先,
因而不敢再去找官府。
陳自此更努力耕種,田地開闢越來越大,夫妻彼此協力,待人也很溫和,
所以一些貧窮的人就去依靠他當佃農,陳儼然成為新地主;
但陳還不滿足,常常侵佔旁邊的田地:
當時相鄰的田地都是在石頭上刻字、埋土裏當界標,
陳就偷偷在晚上挖出石頭,背著石頭倒退走、到沒力時才放下埋土,
隔壁地主當然爭訟,但因堪驗時腳印都是反向,因而無法請官府解決,
所以附近地主都怕他、不敢違背他的意見。
他也改頭換面、不再跟過去一樣,
幾個兒子都聘請儒生來教讀書,後代曾孫陳奐就是著名的經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