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國人行乞至歐」
光緒年間,地方督撫報請移民充實邊疆,
於是湖北興國州有幾萬貧民帶著妻小移民到黑龍江去;
但地方官員沒有安排安置、毫無管理,不提供農具種子、沒有房屋、耕地,
想回鄉又沒旅費,只能流落當乞丐。
久了之後,聽說外國有錢、容易謀生,就沿著西伯利亞鐵路步行到歐洲,
俄國人覺得嫌惡,在路上攔截、用劣等火車把他們載回,
但因實在活不下去、於是又再前去,然後又被俄國人載回、幾個月後又再前去,
有成功到歐俄的人再輾轉抵達法國,因陸路可通。
宣統三年 (1911),徐新六在歐洲留學時曾到巴黎,
某天跟法國朋友走在街上,見到行乞的華人,聽口音竟是興國州人,
其中有打鼓的、丟飛刀跳舞的,都衣衫破爛不整、婦女每個都纏腳,
法國人觀看取樂,但一樣丟錢給他們,
真是國恥之一。
聽說裏面有些人賺了不少,
他們還有頭頭、像是在本國的乞丐頭一樣,由其他人出資供奉,
穿著西式服裝,與當地警察有勾結,且積蓄極為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