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道·僧道異法》
王世貞記載:「太祖洪武年間有聖旨:凡是居家修行道士,准許兵士向他討銀三十兩、
寶鈔五十張,如果拿不出來,可以打死他不受追究。」
認為此規定非常奇特。
的確是很奇特,之後英宗正統年間也有跟這一樣的案例:
當時山西有和尚趁夜跑進婦人家裏通姦,被通姦對象打死,法司擬定打死人者處絞刑,
大理寺評事王亮反駁說「過去案例:和尚娶妻者,其他人可以隨意毆打污辱他,
還可以向他討寶鈔五十張,如果拿不出來可以打死他不受罰,
如今和尚犯淫戒,比娶妻還更罪大惡極,
打死淫僧的反而該受領補貼才對。」
皇帝下令饒打死人者死罪,改成流放邊疆;
此事史書上有記載。
這兩則規定一定都是太祖所訂定,只是沒有列入律例中而已,
如今陝西西寧各衛地方的和尚,都跟西域僧人一樣娶妻、還都養在寺廟裏面,
而全天下又到處是居家修行道士 (可以吃葷、喝酒、娶妻),
且如今和尚犯淫戒者,只有撤銷度牒、強迫還俗而已,反而讓他賺到,
如果太祖的那兩則規定強制實施,對於掃除僧人、道士淫穢應該有不小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