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丹書鐵券(免死金牌)到底有沒有用?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8-03-14 00:18:11
電視劇中常看到免死金牌的稱呼
歷史上也有對應的丹書鐵券
甚至是免死詔書 都是真的有存在過
但是到底有沒有用呢?
如果說有用
似乎也是真的有用 北宋的開國功臣獲頒丹書鐵券
也都平平安安沒被諸戮
說沒用的情況 朱元璋頒發丹書鐵券
但是傅有德等功臣都有免死 好像都沒用上
被直接以謀逆論處 開國功臣死了一大批
只有徐輝祖好像有用過 但基本上他也是靠徐皇后才多苟活幾年
徐皇后死後不到一個月 徐輝祖也死了 事情不太可能是巧合
所以徐輝祖也沒逃過死亡
總而言之
以大家讀史書的理解來看
這種丹書鐵券的性質與作用是什麼?
更實際的來說,到底有沒有用?
請教大家怎麼看這類免死金牌的作用?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18-03-14 00:20:00
柴宗訓:誰說有用的?
作者: horace0323 (夢想舊得不好看)   2018-03-14 00:46:00
給了就代表你死定了啊
作者: tmcharvard (tmcharvard)   2018-03-14 01:01:00
這類金牌最大的作用就是挑明讓人知道你功高震主...既然震主...你覺得之後皇帝會讓你好吃睡? 所以領了就表示你非死不可才能讓皇帝安心,所以你覺得呢? 根本就是"包死金牌"
作者: iamsheep (??)   2018-03-14 01:06:00
沒有用
作者: addycat (野喵的命運好好玩)   2018-03-14 01:43:00
只免死,沒有講免關免刑
作者: yzfr6 (扮關二哥!)   2018-03-14 06:44:00
毫無意義的問題
作者: kongyeah (^.^)   2018-03-14 07:21:00
樓上可以不要發好無意義的推文嗎
作者: goodgodgd (快叫我小白兔)   2018-03-14 09:07:00
給你的時候表示老闆心情好,但等他心情不好的時候....會怎樣就難說了
作者: JL46 ( (′皿`)y-~ )   2018-03-14 09:43:00
說來說去都是「人」的問題,東西代表的意義是「人」所賦予的給的人說這個金屬東西是「丹書鐵券」,也許能免去一死的作用但若給的人說這個金屬東西是「破銅爛鐵」,這下就真的完蛋了像原po-c大在內文中舉「徐輝祖」當例子,問題是整他的皇帝不是明朝開國皇帝臭頭朱洪武,而是他家四公子茱蒂先生啊~ XD也就說...茱蒂先生可能會,喵的,這塊破銅爛鐵是我老爹給的又不是我給的,我就一定要買單,況且...這個小兔崽子敢帶兵和老子我打仗,差點誤了我奪取皇位的機會,就算真只殺他一個也算便宜他了,看看姓方的「誅十族」,姓景的「瓜蔓抄」...簡言之,「丹書鐵券」之類的東西,都不如當下皇帝的一張嘴~
作者: mirage2000 (超級帥的啦!!)   2018-03-14 10:01:00
大臣:領券->重罪風險降低、誘因增加->犯法可能性變高
作者: gred121 (自由行星同盟楊威利元帥)   2018-03-14 10:03:00
看老闆心情
作者: mirage2000 (超級帥的啦!!)   2018-03-14 10:03:00
皇帝:功臣犯法機會多 更易犯眾怒->更有藉口除去在這個賽局裡 不領券表明忠心謹慎不犯罪才是最佳解..
作者: loser1 (拍嘎爪得白醬)   2018-03-14 10:38:00
像常遇春才是最佳解,韓信活太久了。
作者: peter89000 (彼得二郎)   2018-03-14 10:48:00
領朱棣發的丹書鐵券的好像都沒事?
作者: kuninaka   2018-03-14 12:16:00
認同mirage2000,不領才能證明忠誠
作者: wittmann4213 (玄武岩)   2018-03-14 15:37:00
老朱的丹書都有但書[除謀逆外],結果一狗票都是說你謀逆就謀逆,沒證據就找人說你謀逆。這個死老闆發薪水也給芭樂票,跟你訂的契約也偷埋陷阱條款。
作者: HAHAcomet (值得信任的彗星小天使)   2018-03-14 17:10:00
手上有免死金牌的當然不能斬 那些沒有的就...
作者: HadwinMu (弘雲)   2018-03-14 22:32:00
那我斬誰,你們到底誰沒有金牌!?
作者: god2 (乙炔)   2018-03-15 00:32:00
想太多了,有用的話那就是法治了就會有契約的概念
作者: kuninaka   2018-03-15 12:11:00
天下是朱家的,怎麼能跟其他人契約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03-19 03:17:00
樓上,重點在有否遵守契約的決心和實踐,和天下是否朱家的無關。理論上天下所有人和物都朱家的,那你妻子財產都朱家的,所以朱家人可以隨便用? 最好當時人是這樣做事契約就單純是種約定的表示,起源更早於明朝。各種商契和地契等都是契約。問題是契約書指是一張或一堆紙。他方不守約,我方要有力量強制對方履行。官府的重要職責之一就是在幫人民做這種事情。但是古代不只明乃至清,確實許多人認為官府有各種特權處分民間財產等,即使和民間已寫下契約也是一樣。就是對於私有財產之保護概念遠不及現代,其最具體反映就是在官府能恣意毀約上,不只是皇家。所以古中國才一直有要努力讀書考官,做了官要努力當大官的各種執念。因為沒有官府加持,就會受到各種掠奪。哪像現在,公務員只有在經濟不好時才對人民應考大有吸引力。多半時候人往民間企業跑,畢竟薪水和各種分紅遠高找工作上台__電乃至累積晉升該店高管,比當公務員或高級公務員更拉風與爽氣。
作者: god2 (乙炔)   2018-03-22 04:01:00
契約的前提在制衡,制衡的前提在自治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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