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公亮還沒發達時到汴京,住在市集邊,
晚上聽到隔壁有人哭得很悽慘,隔天一大早就去問怎麼回事,
隔壁的人臉色很糟,想講又覺得不好意思而開不了口,
曾說「你就說吧,搞不好大家能幫上忙,讓你能過難關,
不然你自己就算眼淚哭到乾、哭到流血也沒有用。」
對方左顧右盼,嘆氣了很久後才說:
「我之前在某地當官,因某件事而挪用了些公款,結果被衙吏催討得很急,
但我實在還不出來,跟妻子商量之後,只能把女兒賣給商人,說好給四百串錢,
她即將要離開了,跟我們夫妻道別,所以大家哭得很悲痛。」
曾說「商人常常到處跑,而且重利輕義,等年紀大就沒愛、令嬡到時就無棲身之所了,
我是個讀書人,不如改賣給我吧。」
對方跪說「想不到你這麼有義氣、大方!
就把女兒轉給你、不多收錢吧,遠勝於去賣給商人;
可是契約已經打好、錢也收了,沒辦法取消了。」
曾說「你就把收的錢還他、再把契約拿回來;如果他不同意,就去告官。」
對方點頭,曾便拿了四百串給他,約定說:
「三天後把女兒帶來,我在水門外的船上等你。」
對方按照曾所教的跟商人講,商人果然不敢爭論,
三天後再帶著女兒到水門外,卻沒看到曾的船,
問了隔壁船上的人,說「他搭的船已經開走三天囉。」
那個女兒後來嫁給讀書人;
曾的墓誌銘漏了這件事沒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