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縣史某人 (名字已不傳) 為人不拘小節、大方又充滿正氣、看不起齷齪小人。
有次賭博回家,看到村裏一對夫婦跟小孩抱在一起哭,問鄰居說怎麼回事,
鄰居說「他們欠有錢人錢,只能賣老婆來還,
夫婦很恩愛,且小孩又還沒離乳、勢必沒辦法養了,所以只能哭。」
史某「欠多少錢?」
回「三十兩。」
史某「老婆賣了多少?」
回「五十兩賣給人當妾。」
史某「賣身的契約可以取消嗎?」
回「只寫好約,還沒給錢,當然可以取消。」
史某拿出賭贏的七十兩給夫妻,說「三十兩還債、四十兩拿去謀生,別再賣身了。」
夫妻倆極為感激史某,殺雞請他吃喝,
吃到一半,丈夫抱著小孩出去,並先用眼神示意妻子、要她用身體報恩,
妻子領會意思,丈夫出去後開始講話帶有些調情的意思,
史某嚴肅說「我史某人半輩子當盜匪、半輩子當捕快,殺人都不眨眼,
但絕對不會趁人危急淫人婦女,」
吃喝完就逕自離開,沒再說一句話。
半個月後,村子裏失火,當時剛秋收完,家家戶戶屋子內外都堆滿茅草,
加上屋頂和圍籬都是易燃物,因此史某家中四面都著火,
史某心想逃不出去了,跟妻子閉眼坐著等死,
彷彿間聽到屋頂上有人在喊「東嶽大帝的最速件,把史某一家全劃掉。」
突然轟的一聲,屋後牆壁半倒,
史某趕緊左手拉妻子、又手抱小孩,一跳而出、像是喝了紅牛長了翅膀一樣。
火滅了之後,算算村子裏燒死九個人,
附近鄰居合掌說「昨天還笑你太笨幫人還債,沒想到七十兩竟然救了三條命。」
我認為這事在上天來說,給人錢只佔四成,拒絕接受色償佔了六成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