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 kingstongyu: 這事到底是真是假?!
: 推 waggy: 假的吧,屍體沒腐敗。玉器案牽扯的人數很廣或是有背景
: → waggy: 所以才找人用神怪之事來頂罪
真有這案子,袁枚在《子不語》也有記載,還註明是從「邸抄」(政府公報) 上看到,
不過可以發現兩人記載的人物、過程差異很大,只同樣是「鬼附身」,
政府公報通常只會簡單記述過程、抄錄聖旨而已,
紀曉嵐父親是主審官員,講述親身經歷當然詳細,但不知是否有加油添醋或記憶錯誤?
至於是否真有「附身」這回事?
有人認為是凶手殺人後壓力太大,又遇到東西失竊要被官員審問,
以為東窗事發了,因此精神異常、自己說自己就是兇手。
「常格訴冤」
乾隆十六年 (1751) 八月初三讀到邸抄上記載的事情:
景山御園裏遺失了幾件擺設的古董,內務府官員懷疑是負責工程的挑土工人偷的,
點了幾十個人在現場訊問*1,其中一個突然跪下說:
「我叫常格,是正黃旗人,年紀十二歲,
某天到市集上買東西,工人趙二想姦淫我未遂,就用刀殺死我,
埋在地安門 (皇城北門) 外堆放煤炭的地方;
我的父母是某某某,現在還不知道我死了,請大人挖出我屍身、驗證後為我伸冤。」
說完後倒地;
沒過多久,又跳起身說「我就是趙二,就是我殺死常格的。」
內務府官員看到這過程,發現有案件了,就移交刑部去處理,
的確在所說的地方挖掘出遺體,上面也有刀傷;
問常格父母,則說「我家兒子失蹤一個月了,還不確定他死了。」
因此逮捕偵訊趙二,他也一切都坦白。
刑部上奏說「趙二自己供出過程,看起來像是自首、按律例是要減刑,
但他是被冤魂附身才說的,不適用此條款,建議斬立決。」
乾隆皇帝批示如擬。
*1 內務府官員不是地方長官、刑官,所以可能沒有審問權,只能做行政調查而已,
因此有註明「立而訊之」,不然一般審問就像古裝劇裏要上堂、疑犯下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