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篇:
一
流放到烏魯木齊的犯人劉剛,極為勇猛強健,
因受不了整天耕田,找到機會逃走,一路逃到根忒克,已經快出國境了;
晚上遇到一個老人,說「你是逃亡的人吧?前面有哨所,晚上恐怕過不去,
不如暫時躲在我家裏,等快天亮附近種田的人一起出去時,
你再混在他們裏面跟著走,就不會被發現了。」
劉剛覺得有道理,跟著他走到他家住下;
睡到一半醒來,感覺好像做了場夢一樣,
眼睛習慣光線了、可以看出周圍景色,竟發現自己坐在老樹的樹幹裏面,
旁邊的老人也不是昨晚看到的樣子,更仔細看才發現是以前殺了棄屍深淵的人!
大受驚嚇要起身時,追捕的人已到達,只能束手就擒;
軍屯法規定流放犯人逃走,二十天內自行回來的可以逃過死刑,
劉剛被捕是在第二十天天亮時,算是在期限邊緣,
官員本來想讓他活命,但劉剛自己講述被捕那晚遇到的事情,
說自己一定逃不過一死,希望早點伏法,於是被送去駐守大臣衙門行刑。
他殺人是在七、八年前,沒有任何人知道,
但冤魂作祟,遠到兩萬里之外索命,實在是很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