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閱微草堂筆記 你老婆真棒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22-07-18 20:17:19
判斷天下事的是非,就是按禮法、按律例而已,
可是依然有不合禮法、律例禁止,可是依然堅定照做的人。
親戚家有個婢女叫「柳青」,七、八歲時主人就指定以後嫁給僕人益壽為妻,
預計到了十六、七歲時要讓兩人成親,
可是某天益壽突然因賭博輸大錢而逃走了,許久都沒消息,
主人要將她配給其他僕人,她抵死不從;
柳青還蠻有姿色的,所以主人想收她、說答應就可以升格為側室,但她仍不從,
最後派了個老太太遊說說:
「妳既然不想辜負益壽,不如就先跟了主人,讓他幫妳找到益壽,到時再回去他那邊,
不然主人如果不高興、把妳賣到很遠的地方,你反而更沒機會重見到益壽。」
柳青偷偷哭了幾天,只能答應陪主人睡,不過常常催促主人去找益壽,
到三、四年後,益壽竟自己跑回來了,主人按之前講的讓他們成親;
兩人成親之後,柳青仍跟以前一樣工作,只是完全不跟主人講話,主人靠近她就逃開,
抓她鞭打強迫,或是給益壽好處、要他逼柳青再去陪主人,她依然堅持不服,
最後沒有辦法,只好讓兩人離開自己去生活。
最後臨行前,柳青拿了一個小盒子放在夫人面前,叩謝後離開,
打開來看,是主人這些年來私下賞給她的錢財東西,一錢一釐全都不缺;
後來益壽做叫賣、柳青做裁縫維生,兩人過得很辛苦,但她始終沒後悔。
乾隆三十年 (1765) 我在家有遇見他拿些銅器、瓷器來賣,已經頭髮斑白了,
問他柳青狀況如何,說已經過世很久了。
奇也,這個婢女不貞潔但也不淫亂、是貞潔也是淫亂,
真不知道該怎麼評定,記下等能人君子來下定論。
作者: essential015 (台南李敏鎬)   2022-07-18 20:36:00
哪有什麼淫亂 就是主人強逼得逞 怪到婢女頭上幹
作者: eric999 (eric999)   2022-07-18 21:22:00
認同一樓 明明是被強姦
作者: ocean11 (深海)   2022-07-18 22:01:00
禮教害人
作者: o07608 (無良記者)   2022-07-18 22:08:00
雖然知道盡量不要以今非古,但還是想嗆一句奇三小= =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2-07-18 22:10:00
這主人也奇怪 喜歡她幹嘛不弄死益壽 就說被山賊打殺 女的無節可守 還不從了主人?想白嫖吧
作者: hit0123 (@@")   2022-07-18 22:15:00
啊就垃圾主人呀 奇個小朋友 強姦別人還怪被害者淫亂 真的wtf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2-07-18 22:49:00
弄死益壽就無節可守? 別鬧了! 有些添財認為所謂的女子應從一而終,其意思表示,一旦女子許了人,就不准令嫁他人,無有例外。換言之,未婚夫死了,姑娘您就....照樣守寡一輩子吧。簡單講就是死咬著單一規定不放。這也是為啥某些道學人士會被人深惡痛絕的關係真正懂得法律或者道德體系是怎回事的人,肯定是探究整個體系之後才去對某特定規定做出和於整個體系價值的解讀
作者: wittmann4213 (玄武岩)   2022-07-18 23:05:00
袁枚他妹不就是如此,以今天來看,當然覺得這種觀念很奇葩。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2-07-18 23:09:00
益壽到底是多帥 而且賭債就不用還了?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2-07-19 00:07:00
他妹夫沒死透啊 還有節可守啊 離婚不再嫁 不就程朱講的志摩父母本來要張再婚 是張他大哥認為有辱家門 等大哥死了才再婚徐父母雖然教子無方卻都是明理人
作者: CGT (Peter)   2022-07-19 00:12:00
就吃人的禮教,女人要抵死不從,就算活不下去也要守貞這篇沒罵主人是垃圾、沒有報應才是奇事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2-07-19 00:20:00
當然這裡不得不提 紀曉嵐正在為極力抵抗但受辱的女性爭取名節 不能太直接的頂撞文官體系 最後他說服乾隆了 把節婦改為只要奮力抵抗就算 不一定要抵抗到死很殘忍 但封建社會主人只是行使他的權利 襲人不喜歡還不是被賈寶玉強姦
作者: vajra0001 (閒邪存誠)   2022-07-19 03:49:00
襲人不喜歡?當紅樓迷死了?襲人愛寶玉愛到寶玉後來都怕他了
作者: Kukuxumusu (Kukuxumusu)   2022-07-19 04:17:00
說真的如果柳青真的把禮教死守 她應該連暫時陪主人睡都不肯 她勉強自己被主人強佔還催促找益壽…也許她是真心愛益壽吧?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2-07-19 06:50:00
婦女守則有一條叫做: 既嫁從夫
作者: eastpopo (東方大法師)   2022-07-19 09:11:00
這主人雖然好色,但還沒到殺夫佔妻這種沒良心的地步,這邊不應該論貞不貞節,而是奴婢與主人權利不對等貞節應要享有基本人權後才有遵守的必要
作者: RuleAllWorld (生命剩下365年)   2022-07-19 10:54:00
主人叫益壽休了老婆就好了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2-07-19 13:32:00
可憐 連原文都不看 “遂強襲人”真當紅樓無人看
作者: corlachang (可樂)   2022-07-19 16:30:00
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讎。這家主人視柳女為玩物(真打心裡喜歡不會用暴力),性格堅毅的柳女自然抵抗到底。貞不貞淫不淫是人為,非自然,人性才是本質。
作者: asho1018 (道化)   2022-07-19 17:22:00
紅樓夢有很多版本,襲人被強是脂評本,高鶚那版被改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2-07-19 17:31:00
程高本一樣是寫遂強襲人 就算是胡編亂寫的版本 都是寫遂強襲人 真欺紅樓無人看了嗎?
作者: asho1018 (道化)   2022-07-19 18:08:00
我記錯了,我記得這兩段描述不同,襲人的反應不同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2-07-19 19:25:00
不喜歡古人寫的版本不會自己寫? 寫襲人強暴寶玉
作者: RuleAllWorld (生命剩下365年)   2022-07-19 19:36:00
小小弟弟遂強了大姐姐花襲人,但不管如何,花襲人是滿意地...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2-07-19 20:54:00
紀曉芙也對楊逍滿意 不能改變是被強的事實
作者: vajra0001 (閒邪存誠)   2022-07-19 22:04:00
遲了一會,寶玉才把夢中之事細說與襲人聽。說到雲雨私,羞的襲人掩面伏身而笑。寶玉亦素喜襲人柔媚姣俏,遂強拉襲人同領警幻所訓之事。襲人自知賈母曾將他給了寶玉,也無可推托的,扭捏了半日,無奈何,只得和寶玉溫存了一番。自此寶玉視襲人更自不同,襲人待寶玉也越發盡職了。這段可以讀成強姦 幫你拍手囉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2-07-19 22:32:00
遂強不是強 你怎麼不去當法官明明是"無可推託" 還"忸怩半日" 真的不是強 襲人自願開腿給干
作者: ja23072008   2022-07-19 22:41:00
前後文意是半推半就,要提告強姦起訴容易,但定罪難。
作者: vajra0001 (閒邪存誠)   2022-07-19 22:45:00
強拉 不是遂強 斷句先斷對 不要搞笑雙方是先情生意動 然後男方強拉 為甚麼強拉 因為女方扭捏 其實心裡面是願意因為已經被許給對方事後是男女感情更好 假如你真的有讀過 後來花家贖人襲人還去跟母兄吵架說絕對不走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2-07-19 23:05:00
你不是認真的吧 不是吧 本來 強拉就是強姦啊 不是把女方干到高潮就不算強姦 我真的見識到中世紀科學嗎?受害人產生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也不能反推當時不是強姦所以我們要不要回到這篇原文 本來主人強姦奴僕就是奴僕份內之事 你要說主人有錯嗎
作者: vajra0001 (閒邪存誠)   2022-07-19 23:09:00
強拉你是解釋成用擒拿手把女方抓住壓制嗎?
作者: mn435 (nick)   2022-07-19 23:10:00
主人看起來只是因為她專一而愛上她要不然都隨便配給別人
作者: vajra0001 (閒邪存誠)   2022-07-19 23:10:00
第二 雙方有感情基礎 事後也繼續發展 不叫斯德哥爾摩第三 主人強姦奴僕並非分內之事 請自己查大清刑律只有奴僕強姦主人加重 沒有主人強姦奴僕免責所以我問一句 你醒了沒?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2-07-19 23:24:00
我就問你 孫紹祖是不是跟全部丫頭媳婦都有感情基礎 怎麼淫遍也沒事 沒個丫頭媳婦告官
作者: vajra0001 (閒邪存誠)   2022-07-19 23:26:00
不要跳針 台灣混黑道的每個都進去關了嗎?你要說有人混黑道沒進去關所以 組織犯罪條例裡面的行為都是合法的? 自己說這是不是跳針? 是不是亂論證?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2-07-19 23:29:00
封建時代主人只是行使他主人的權利 怎麼算犯罪
作者: vajra0001 (閒邪存誠)   2022-07-20 00:20:00
原來法律禁止的東西在您的平行世界中不稱為犯罪還給他取了一個名字叫做權利 高明高明
作者: ariadne (壞人)   2022-07-20 07:02:00
一個大清律例各自解讀逆?照律奴僕是物品只要不玩殘致死主人都無責 包含找人輪姦 現代所謂強姦當然也無責你強姦電冰箱要負刑責嗎?記住清律奴僕不是人 沒人權
作者: vajra0001 (閒邪存誠)   2022-07-20 12:30:00
清律奴僕可強姦的根據請列出 謝謝
作者: ariadne (壞人)   2022-07-20 18:37:00
中華民國法律準你吃燒餅油條的依據請列出 謝謝法律沒禁止就是允許基本概念都沒有嗎?
作者: ja23072008   2022-07-20 19:11:00
原文就說不合律例,還能厚臉皮硬拗成沒規範就不能做,深感佩服。這個案子基本原則應該是參考大清律例椰D律刑律-犯姦-姦部民妻女這條。不過以當時情況,連成案都很難。
作者: ariadne (壞人)   2022-07-20 19:18:00
是有那條沒錯 寫得很清楚 『律』姦部民妻女 凡軍民[本管]官吏姦所部妻女者加凡姦罪二等各罷職役不敘婦女以凡姦論若姦囚婦者杖一百徒三年囚婦止坐原犯罪名[若保管在外仍以姦所部坐之強者俱絞] 關姦奴僕什麼事? 倒是有姦他人婢要要處罰 但姦自己婢不罰 奴僕就是奴僕不算在民之列別搞混這篇的醍醐味就是依律 要是女方已經許配給主人其他奴僕那主人有罪 但主人主張沒成婚事實依舊是奴婢那姦也不犯法爭點在口頭婚約但還沒實際執行 算不算已經具婚姻狀態
作者: ja23072008   2022-07-20 19:40:00
所以紀昀會覺得這個案子很複雜。但差別在於後面兩人成婚後,柳青拒絕誘迫再服侍主人。若有的話,完全符合犯姦律。良賤相姦雖然說的是他人奴僕,但若強姦成立,最低標準就是適用凡姦。https://i.imgur.com/UA8m2kj.jpghttps://i.imgur.com/dXkNPmp.jpg大清律例完全沒有主人強姦奴僕無罪的說法。按例最輕是笞40,再交官議處。原文案情複雜難斷,跟宣稱主人強姦奴僕不用獲罪是兩回事。
作者: ariadne (壞人)   2022-07-20 21:47:00
注意看條例好嗎?有罪的都是姦有婚配或女兒 找一條姦奴婢有罪的出來 法律就是摳字眼的遊戲 加油!慢慢找…不然古代戲曲幹麻寫奴婢被婚配就很感動?不用再被主人姦
作者: ja23072008   2022-07-20 23:54:00
我講律例、你講戲劇XD很好。前面打臉過主人強姦奴婢無罪這點就不提了。這個案例爭點在於已指定婚配但尚未完婚,是否屬於“婚配”?按傳統,即使只有訂婚,通常也被視為夫家的人。你連第一條基本款:和姦杖八十,有夫者杖九十,強姦者絞都不知道,就不要說摳字眼了,根本連常識都欠奉,代表你連律例都沒看過。
作者: ariadne (壞人)   2022-07-21 01:09:00
基本的當事人適格知道嗎?律例不特別寫身份是指民 奴僕不屬於平民階級 屬於奴籍 不適用該條例 先去了解什麼叫奴籍和姦是指民 誰跟你說奴籍適用了?拜託不要雞同鴨講 笑死民國後才引進法律前人人生而平等原則 但之前並不是這回事傳統一直是貴族 平民 奴隸同一行為因出生地位而罰則不同常識欠奉這句還你 時代背景都搞不清楚 還來指教別人 XD仗80是指平民對平民 奴隸適用的在下方 罰則是各斬 自己翻
作者: huang19898 (huang19898)   2022-07-21 01:41:00
樓上 我簡單搜了一下,沒看到律例中有提到"奴籍"家長姦家下人有夫之婦者,笞四十;係官,交部議處好像的確大清律例沒規定強未婚奴婢有甚麼處罰但有豫親王裕興強奸使女寅格已成致寅格羞忿自縊身死一案,"革去王爵,交宗人府折圈空室,三年期滿釋放"所以不見得是無罪,而是未因身分差別明訂相關法條
作者: ja23072008   2022-07-21 02:50:00
“若家長姦家下人有夫之婦者,笞四十係官交部議處”https://imgur.io/UA8m2kj上面也貼過截圖了。而強姦下人未遂使對方羞憤自盡,杖一百發近邊充軍。豫親王是被新帝開金口加重處罰。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22-07-21 03:52:00
大清律例還是偏習慣法,老爺強姦婢女也沒幾個案例的,自然也沒相應條文基本上一個主因是本來婢女特別是年幼未婚配的,通常也沒因為地位關係,不太可能脫離主家打官司假設有,一般參考接近的他例來審判通常大多地區主家一般不會讓事鬧到公堂,畢竟鬧上公堂重罪機會還是很高畢竟再有錢,也不能保證縣太爺不是酷吏
作者: ja23072008   2022-07-21 03:58:00
法律因身份階級不同而有不同待遇的概念很早,漢摩拉比法典就是。但落差並非體現在高位者對低位者“無罪不罰”,而是有罪但減輕罰則。未婚奴僕的情況,以滿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22-07-21 03:59:00
所以像這篇文,老爺雖然有錢有勢威逼利誘,還是不敢做太過
作者: ja23072008   2022-07-21 03:59:00
斗案為例,即使身為旗人高官,在家閉門思過跟賠償奴僕銀錢事小,孝敬乾隆的議罪銀才是大頭。前面提到的強姦未遂對方羞憤自盡,按律要處絞刑,因身份差異才改杖一百發近邊充軍。另外一點是清代的轉折,跟建國初期圈地抓包衣不同,乾隆朝文治影響擴大,要提升婦女貞節觀念,從而容許更多奴僕為保衛貞節,反抗主人侵犯的空間。康熙朝強姦奴僕不受懲處還有可能,乾隆朝只要鬧上公堂、輿論,要不付任何代價安全脫身,很困難。
作者: abby2007 (似水)   2022-07-21 14:42:00
嚴重懷疑根本是主人把益壽趕走的,婢女無人身自由,用貞節觀念壓在她們身上就只是一種暴力而已
作者: huang19898 (huang19898)   2022-07-21 15:10:00
雖說因地位差別不敢告發主人以致案例少,但強上別人家奴僕應該不會罕見。自家的奴僕被欺侮主人也沒忍氣吞聲而告官 不知道有沒相關的案例?
作者: ariadne (壞人)   2022-07-21 18:29:00
強姦寅格案會這樣判 可以對照前面提過強姦所部妻女那條寅格是他家包衣奴才所生之女 跟平民的刑度差別對照一下
作者: ja23072008   2022-07-21 20:37:00
豫親王裕興案已經是加重懲處了,可以跟康熙朝旗人三兒命僕殺許國珍,強姦其妻莫氏案做對照。當時甚至可以違反法律不議強姦罪。因為議罪除了主僕之差,另個影響因素是旗人特權。裕興案援引一般軍民官吏姦部民妻女被罷職役,圈禁三年。雖免除加重凡姦罪二等,以及致令羞憤自盡的杖一百發近邊。但考量他是姓氏愛新覺羅的“親王”爵,還差點被搞到賜死,兩相對照就可以理解清初到中葉的司法變遷。https://i.imgur.com/FNfsVIW.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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