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慎思說:
乾隆二十四年 (1759) 夏天,有個江南的舉人提早到京師準備考試,
因覺得城裏旅館太潮濕悶熱,於是租了西直門外某大戶人家墓園的屋院來讀書。
有個晚上在樹下散步納涼,遇到一個年約十五、六歲的女孩子,看起來蠻白皙的,
舉人開口把她,女孩子沒生氣也沒回答,回頭轉過牆角就離開了;
晚上半睡半醒時,好像聽到門扣發出聲音,懷疑有盜賊來了,
但喊僕人去查看,卻沒人回應,只好自己起身從門縫偷看,竟就是白天遇到的女孩子!
舉人心想她願意來歸順自己了,趕緊開門將她抱進來,
女孩子說「我是守墓人女兒,家裏實在太窮、父母又沒能力,一直擔心嫁去當農家婦,
幸好看到公子,實在無法控制自己,於是從牆壁缺口跳進來找您;
公子是富貴人家,一定已經娶妻了,
若是如果能準備一百兩給父親,我當小妾也沒關係,
父母都非常貪財,也一定會答應。」
舉人同意,於是當晚便成就好事,女孩子到天快亮雞叫了才離開;
自此之後每晚夜半都會來,而且實在妖媚蕩漾、風情萬種,
讓舉人覺得古代傳說中巫山神女、洛水女神也不過如此而已。
有天晚了些時間還沒出現,舉人藉著月光走出去要找她,卻突然看到她從樹上飛下來,
舉人馬上理解,問說「妳該不會是狐妖吧?」
女孩子也不隱瞞,笑著回答:
「當初怕公子害怕,所以編了那個故事,如今感情都這麼深了,說實話也沒關係囉;
以後公子被派任各地,有個能隱身隨侍在旁的妾,
不用車馬載運、不用準備衣食、不用挑選住處,
白天可藏在袖子或懷裏,晚上就出來陪寢,這不勝於花千金去買笑嗎?」
舉人盤算後覺得的確有賺,因此就接受了,
從此開始,女狐妖就住到書房裏,不必等晚上才出來。
可是不久後入夜就常常跑到別處去,到夜深了才回來,還稍有頭髮不整的樣子,
舉人心中開始懷疑,但沒有抓到什麼證據,
結果她竟然私通舉人的孌童,且辦事時被另外兩個僕人發現,於是他們也 PLAY TWO,
甚至連廚工知道後也加入一起當表兄弟了!
有天白天,女狐妖跟孌童辦事,舉人偷偷闖入迅速將她掐死,
死後現出狐狸原形,被拿去埋在外面牆邊。
半個月後,有個老翁來找舉人,說「我女兒依附您當妾,卻為何殺了她。」
舉人憤恨說:
「既然你知道你女兒當我的妾,那事情就容易談了:
如果兩個男的為了爭一個女人而殺人,則是爭風吃醋,依律例最重可以處死抵命;
但你女兒既然當我的妾了,我知道她不是人後也沒改約定,則夫婦名分就此定下,
結果她卻跟別人發生關係,還又跟我的僕從淫亂,則我身為丈夫,依法可以抓姦,
殺了她又有什麼罪?」
老翁問「那為何沒一起殺了你的僕從?」
舉人「你女兒死後現出狐狸原形,他們四個則都是人,
若是我手刃四人,然後拿一隻死狐狸說是證據,
假如你是審案官員,會真的按我所說來定案嗎?」
老翁低頭沉思許久,最後用手拍膝蓋嘆氣說:
「都是妳自找的啊!我真沒想到妳會做出這種事來。」
逕自就離開了。
舉人後來搬到準提庵去住,是姜慎思隔壁室友,
他的孌童跟女狐妖特別要好,因此對主人下手如此重非常不滿,
便把事情前後跟姜慎思說,他才知道得這麼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