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案前請先確定內文符合各項相關法規。
發案方:國立台灣大學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兒少暨家庭研究中心
工作時間:以與家庭約訪時間為準,訪談時間約1小時(多半於晚間或週末),未供餐
↑需包含每週工作天數、每天工作起訖時間、是否供餐、午休是否計薪
工作地點:訪談對象住家
(分布地區:臺北市、新北市、宜蘭縣、臺中市、高雄市,可依訪員選擇)
薪資:(1)完成一對父母訪談,按件計酬,支付575元。
(若兩位訪員共同訪問一對父母,則一位可獲得288元薪資)。
(2)完成一件錄音檔,按件計酬,支付1000元。
(3)交通費用實報實銷。
(4)交通費額外補助,通勤時間超過(含)1小時,以115元/小時支付交通津貼。
↑勞基法規定最低薪資為每月 19047 元(每小時 115 元)起
工作內容:於今年6月底以前,訪談至少10對父母關於親職教養議題
(每週可訪談2至3對父母),並將訪談後的錄音檔擅打成逐字稿。
資格限制:
(1) 幼教相關科系畢業,或具有幼教老師身分尤佳。
(2) 大學畢業,心理、社工或社會相關科系尤佳。
(3) 需要良好溝通人際技巧,喜歡與人互動。
(4) 有研究(訪談)經驗尤佳。
其它說明:
(1)研究對象特色:父親與母親且至少撫養一個年齡約3至4歲的幼童。
(2)收件截止日期:2014年04月30日
聯絡方式:
電話:(02) 3366-1255 黃小姐
email:shanhuang0213@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