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是假設性問題。)
之前很多幼教師&教育大學體系的教授們,
擔心因為修法的關係,可能導致教保員帶班的比例變高,
而有些教保員沒有受過完整幼教師資體系訓練(教程、實習、考證)
對於孩童們的受教權益會稍稍受損,
另外多多少少也可能擠壓到幼教師的名額需求。
那如果是有受過完整幼教師資體系訓練(教程、實習、考證)的人,
但考不上公立幼教師,只考得上公立教保員
(也打算這輩子就這樣了,因能力與年紀的關係)
我想問一下,板上的幼教師們:
1.會覺得這樣的教保員比較OK嗎?
2.如果哪一天修法,教保員「有教師證」的話薪水會稍微多一些,你們可接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