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CW97 (PCW97)
2014-07-14 00:03:48因為當家教的關係而認識,這個暑假剛畢業的國三生。
上課的時候很喜歡和他的互動,而所謂的互動... ...
很多時候是為了滿足自己私慾的「上下其手」。
對此他從來沒有抗拒;或許
是因為都是男生所以沒有特別的戒心嗎?
或者,他其實是打從心裡接受的呢?
(這就是報導會看見的「狼師」吧?)
這樣課業以外的接觸,大概不外乎摟抱、牽手(手指緊扣的)、躺在他身上
還有上過床(鋪)←僅字面上的意思,呵呵
始終不敢直接地問他,就是一種暗戀的感覺吧?
但我可以如何知道他的心情或想法呢?
因為真的好喜歡他啊!
講電話的時候都會不自覺的笑著;
又或者興奮著期待隔天的見面。
而他從來沒有一次拒絕我,這樣的反應,讓我陷地更深
我的朋友奉勸我要小心,不要上了新聞版面。
而我自己也步步為營,只有給對方家長呈現出「很關心自己孩子」的樣子
當然,寫到這裡,不免納悶,或許從以上的描述,
我很像是一個其心可議、居心叵測、意圖不軌的戀童者吧?
不過,沒有理由的愛上一個人,就算是性別,甚或是年齡,都不是界線吧?
比我小了十歲,國中甫畢業的男孩,了解這樣的感覺嗎?
有沒有人,也是一樣的年紀,了解這樣的心情呢?
有沒有人,也是一樣的處境,了解這樣的糾纏呢?
又或者,有沒有人,會當頭棒喝地勸退我呢?
希望,可以聽聽更多人的意見...宜しくお願いします。
作者:
nalusiya (努力加餐勿念妾)
2014-07-14 00:06:00呃....年紀跟身份的話 身份比較有問題 勸你還是懸崖勒馬年紀部分 等你跟他到了狗狗跟郭董那樣 也不太會有人置喙?
作者:
noruas (酪乳)
2014-07-14 00:09:00正太控+1
作者: lecede (lelecoco) 2014-07-14 00:13:00
小十歲…我寧願選大我十歲……
作者:
wellwel (嘻嘻哈哈嘿嘿唷唷)
2014-07-14 00:13:00狹義來說,國中男生或將畢業的國中男生應該不算正太了…
作者:
iPhone15 (JeanValjean)
2014-07-14 00:14:00辭掉工作吧
作者:
wellwel (嘻嘻哈哈嘿嘿唷唷)
2014-07-14 00:14:00這已經是青少年了
我也曾經這樣對一個網咖的小6弟弟上下其手過,他來我家打電腦時,打到上衣都被我脫了......哈哈哈我差點就上社會版頭條了,還好大頭控制的住小頭誒
作者: tamotai 2014-07-14 00:27:00
辭掉工作吧,你這樣還是個老師嘛
作者:
jontaxx (jontaxx)
2014-07-14 00:41:00這是畸戀,人會有這樣的情況,但請單戀就好,愛惜羽毛
作者:
dyingpete (Petrushka)
2014-07-14 00:42:00認真回 如果哪天他跟同學聊天才發現原來家教老師不會這麼親密 那就真的會上新聞版面了...多想想就能克制自己了警察先生這裡這裡(但我真的想不認真回XD
作者:
wim1990 (ADLAO)
2014-07-14 00:57:00我也喜歡跟一個弟弟相處 雖然我們差6歲 而且他都不太在乎我 XD
作者:
dowcher (monkey)
2014-07-14 01:01:00是戀童 犯法的 不要丟gay的臉 不想看到新聞又把全體gay拖下水有這麼餓 等他成年再說 想想人家父母
作者: sky747 (sky) 2014-07-14 01:17:00
小朋友只是不知道該怎麼拒絕你
作者: palapa (啪啦啪) 2014-07-14 01:32:00
拜託找個娃娃臉的就好,不要真的未成年好嗎....
我相信國中應該多少對感情懂一些了,也準備升高三了除非你真的很愛低年紀的,才算是戀童吧...若只是看到小孩的純真可愛,喜歡他們的天真而不是愛的話 應該不成問題另外是否他喜歡跟你相處OR不想尷尬而照做 你分的出來不要動到下半身是很OK的!! 我覺得啦
作者: toptoyou (ひかる) 2014-07-14 01:44:00
與未成年有性行為、父母是可以提告的、請自重。如果你很喜歡他就等到他成年。
作者:
dowcher (monkey)
2014-07-14 01:51:00別合理化戀童 台灣目前就是不合法 原Po就說不只是單純喜歡了 是情愛護航的很爛到高三還有三年 不是跳級ok? 就是個小孩
作者: yoyo90289 (YOYO) 2014-07-14 02:38:00
覺得蠻變態的
作者:
plunk55 (ok)
2014-07-14 03:13:00狼師...
先說年齡,滿16歲性交合意不犯刑法,國三應該是15歲吧,觸犯刑法第 227 條是公訴罪喔即使滿16歲,以老師的身份和他的年紀…你還是等他長大一點,至少大學再說吧…
或許現在沒事 但是等哪一天你們發生衝突點,或者他家長發現,那天是你會一輩子後悔的那天, 你跟你身邊的所有人都回不去了。
作者: sue861108 (宇) 2014-07-14 07:28:00
辭掉工作找他恩愛吧~
作者:
mardrea (和忠)
2014-07-14 11:49:00不知道有沒有人遇過反過來的情況
作者:
ADONIES (ADONIES)
2014-07-14 13:08:00年齡太小.....你也別太猴急 不然到時 賠不完有些年紀小是不懂得拒絕 不代表他能打從內心接受
作者: love20091225 (劉傑) 2014-07-14 23:37:00
叫他給你FB的信箱或是LINE ID,有了之後,上網google他的帳號。哈哈@@
作者: gennuryuu (文刀羊美) 2014-07-15 16:09:00
正太控+1
作者:
fufujack (fufu小孟)
2014-07-17 14:51:00跟男友交往時他才14歲 到現在還不是養到快18了 安啦>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