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你要高興,高興有這樣一個人為你忍了一年。
高興這個人如此尊重你,不忍心逼你做你不想做的事,
就算到最後也寧可是自己提出分手,自己走,而不是把事情鬧開,
用分手威脅你。
就像上面Tutt大所講,性就是人的一種本能慾望。
也許對每個人來說比重不同,但不可否認「有」慾望的個體還是佔多數。
你糾結的點在,明明交往前都講好了,為什麼最後會因為這點而分手?
我個人覺得,既然連結婚都可以離了,交往就更不是簽賣身契。
今天你提出了一個交往條件,有勇者前來挑戰,
也許就像你所說,你們之間相處得很融洽,個性很合拍,想來也不是玩玩,
但他其實是為了愛著的你克制自己的慾望,最後發現自己還是沒辦法,鎩羽而歸。
也就是這麼簡單而已,事情不會總是那麼順利,總是在對的時間遇到對的人,
不然我們也不會有標準攻的故事邊看邊心疼,
也許一年前他覺得他可以,但是現在他發現原來他沒辦法,
看你的敘述你也不會想改變(沒有譴責的意思),那除了分手,還能怎麼辦?
反過來說,你忍心看他繼續忍?繼續為了你苦撐無10生活?
10不只代表慾望,也許男女之間的性交可以用生殖本能來解釋,
但我覺得男男之間的肛交還帶有種心靈的交流,那種我為了你做出這種事的感覺,
被填滿的,被包圍的,不是只有性器官而已。(什麼,你說肛門不是性器官?)
有些人看重這種靈肉合一的感覺,有些人喜歡柏拉圖。
你們只是觀念不同,就跟很多交往後才發現彼此想法差異的狀況一樣。
不過其實我不相信你們之前沒有討論過這個問題。
我認識一對,他們都是1,其中一個是標準攻的感覺,另一個是堅決不給攻,
解決方式是,不給攻攻標準攻,標準攻有需要會去外面約,全程安全,
現在他們邁入第四還第五年。
我不知道你們有沒有考慮到這一塊(開放式關係),也許可以給你做參考。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