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一個我自己的故事。
夏天的時候我遇見一個溫暖的男人,不太會形容他的感覺,我給他一種顏色,橘色的。七
月好熱,我正午時去曬了太陽,在傍晚的時候回家,等到他下班,我很堅持要當司機。我
說,「你工作也累了,讓我來騎就好。」他倒也聽話,緩緩跨上車後座,兩個人去逛商場
或吃飯。
我們從沒去過奢華餐廳,反而更喜歡在路邊的小麵店用餐,餐後再幫對方多拿一張衛生紙
。就只是這樣子微小的相處,有時交談,有時安靜不說話,平淡如洗。
吃飽後我送他回家,然後跟著他上樓,一起倒在沙發上看新聞。偶爾新聞播報某個官員亂
說話,我們氣得同時指著官員罵:「不要臉!」
內心的踏實平淡便是由這些日常的生活中所串起來的,不論是看新聞,或是聽音樂,又或
者播放一部影劇,手好像都一直牽著。我把他拉過來,讓他側躺在我的胸膛上,可能他不
舒適,不久之後便起身了。於是我就撲過去了,也許躺在他的肩膀,或是肚子上,再不然
整個人抱上去,他無奈的說,怎麼那麼愛撒嬌。
「啊,這樣算是撒嬌嗎?」我拒絕承認。
「那不然是什麼?」他說。
我想了想,嘻笑的說:「嗯,就是一種問好的方式。」
「屁啦!」他也笑了,一副放棄的樣子,任我又摸又抱,大概是看準我不可能撒野太久。
在他家,我請他趕快拔下隱形眼鏡,因為在我面前,我們彼此可以放心地摘下所有的裝扮
,戴上眼鏡依然很可愛。
這段最美好的過往,教會我什麼才是真正的內在美,它是能讓你感到自在的互動過程,彼
此都是以最真實的樣子去和對方相處。
長的不用帥,順眼就好。
什麼是順眼呢?我的定義是:
一、真誠
二、沒有利益關係
三、願意分享自己的生活和創造兩人的生活
四、互相照應
絕對絕對不是五、貼身內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