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話題] 這就是妳們要的嗎?

作者: cheeno (。區。諾。)   2014-10-16 18:48:56
※ [本文轉錄自 lesbian 看板 #1KFwA3xX ]
作者: cheeno (。區。諾。) 看板: lesbian
標題: [話題] 這就是妳們要的嗎?
時間: Thu Oct 16 18:48:33 2014
看了今天的公聽會,真的很讓人難以感到憤怒。
我想起前陣子看了一則新聞。
有一家四口,爸爸媽媽兩個小孩,擠在約8-10坪的小套房內。
這個父親,因為肝硬化的關係(酗酒),無法工作。
這個母親,據說因為腦瘤,也無法工作。
一家四口就靠著社會救濟金住在這個小小的套房內。
除了社會救濟金以外,因為他們曾經上過媒體。
在去年一整年中,他們收到了來自社會上一百三十多萬的捐款(若有錯誤請指正)。
還有許多的物資,米、食物、棉被、生活用品、電鍋、電器等等。
但是他們一家四口每天的三餐,都來自孩子從學校打包帶回的營養午餐。
這是為什麼呢?
從他們里長口中得知,他們所拿到的救濟金,全被父親拿去玩賭博性電玩、簽賭、喝酒。
里長也說,捐那麼多電鍋和米做甚麼,那母親從不煮飯。
記者跟著社工人員來到了這個小套房,救濟的物資丟得亂七八糟,房裡亂成一團。
而社工人員拿出物資給他們時,這對夫婦甚至連起身都沒有,
就坐在離電視不到兩公尺的沙發上,虛應了幾句,也沒有道謝。
看到這則新聞時,我女友看著丟在一邊的一串舒潔衛生紙說,我們還買不起舒潔欸。
這是玩笑話,但我對這則新聞印象深刻。
這就是社會要的嗎?
一夫一妻,一父一母的家庭。
我記得當下我對女友說,這兩個小孩送養還比較好。
這當然是我個人的主觀意見,也許他們很愛自己的父母也不想離開。
我從小就是個特立獨行,相當有主見的孩子。
不要說與性傾向有沒有關係,基本上我的個性原本就相當獨立而且驕傲。
我有朋友,可是很少深交的朋友,基本上我都是一個人。
也許是個性使然,我沒有被同輩欺凌的記憶。
被欺負是一定有,但是我一定會反擊。
甚至讓我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害時,我還曾拿椅子丟過老師。
我從不害怕與體系衝撞。
當然,這樣的我,與父母不親,與師長不睦。
但是我從來沒有在乎過,因為這對我來說太家常便飯了。
但是今天的公聽會,我卻深深的感到被羞辱且極為不公義。
我相信任何人都有資格歧視其他人,包括異性戀歧視同性戀,
包括各種種族歧視、性別歧視,誰都可以。
但前提是,你要夠了解你所歧視的人群、種族,
並且可以提出讓人五體投地的理由,證明你比別人好,
那我會說,好,你可以歧視他。
今天反方所提出的所有理由在我聽來完全是謬論!
首先你找一個彷彿是迷途知返的"前同性戀"(不過就是雙性戀),
而且這個人的"同性戀生涯"亂到一個極點。
我想請問,如果我文章開頭所提到的這個家庭是個例的話,
那麼今天這位大衛先生,是否也只是個個例?
而你們要用這種"個例"來說明甚麼?同性戀可以改變?同性戀很亂?
完全沒有道理。
接著,完全不了解同性戀的反方竟然說了更可笑的論點。
同性戀的性傾向會"擴散"?同性戀是病嗎?我們有甚麼不同嗎?
從外在的生理構造,到每一個細胞,每一個DNA,同性戀是有突變嗎?
如果沒有,那麼請問要怎麼"擴散"一個人的性傾向?
如果因為你認識了一個同志,你就會慢慢變成同志,
那麼如果你身邊其實很多根本沒出櫃,你也沒有拉達或gay達,
你根本不知道他們是同志,是不是這種性傾向就不會對你"擴散"?
這不是歧視是甚麼?是完全無知的歧視!
為什麼拉子喜歡穿得很像男生?穿得中性並不代表"像男生"。
每一個人都有選擇自己穿著的權利,並不因為她穿著中性她就想當男人。
女同性戀對自己的認知是,我是女人,我愛的也是女人。
事實上,現在已經越來越少TP的分野,就是女人愛女人。
男人也是一樣,gay比較會穿衣服,但是他們並沒有穿得像女人啊!
他們也一樣只是男人愛男人,他們練身材、讓自己看起來更讓自己喜歡,錯在哪?
而正因為女同志對自己的認同是女人,所以當然去的是女廁、泡的是女湯。
男同志對自己的認同是男人,所以當然上的是男廁、泡的是男湯。
如果你對同志的認識連這麼基本的都不懂,
那麼我求求你,就不要在那自作聰明,大聲喊著你們的謬論。
真的很可悲,真的可笑!
我能說,邀請你們來我家住個一年半載,看看我和我的伴侶是怎麼過日子的。
我們的生活,可能比你們想像的精彩比起來,只能用乏善可陳來形容。
早上六點十分起床上班,五點下班,看新聞,看電影,看電視劇。
就連假日我們也很少出門,我們對彼此忠誠,絕對單一性伴侶,也從不用藥。
我們就是這樣平凡的生活著。
如果我們結婚,對你們有甚麼影響嗎?
我們不會想要領養小孩,因為我們只愛彼此,我們愛我們養的貓,但我們不愛孩子。
這不代表其他同志朋友都不想要小孩,都不愛孩子。
有許多的同志朋友是很想要自己的孩子,不論是不是自己生的。
我說一句實在點的話,同性戀們可是比一般的異性戀要來得懂得生活多了。
他們能給孩子充滿愛、充滿包容、甚至在經濟上無虞的環境長大。
而你們這些隨隨便便就締造超過50%離婚率,製造出一堆的單親孩子,
甚至被雙親拋棄、隔代教養、或者被收養、甚至用賣的、家暴的、混亂的親子關係,
你們這些異性戀者,你們這種人,憑甚麼對同志領養孩子指手畫腳的?
你們能給孩子甚麼?
吵架、家暴、離婚、拋棄、利用?
超過一半的你們只能給孩子這些。
更不用提重婚的比例越來越高,也有許多社會案件是繼父強暴繼女,
甚至讓自己的兒子也強暴那女孩。
你們拿得出所謂你們要捍衛的"傳統家庭觀念"在哪裡?
買一個越南新娘多少錢?買一個烏克蘭新娘多少錢?買一個中國新娘多少錢?
買來以後呢?拿到身分證後就跑掉的有多少?從事性行業的有多少?
有些甚至是丈夫逼著她去賺的。
你們愛自己的配偶嗎?
而屬於我們自身的權利,想要與自己相愛的人結婚,這從來就不該是這麼卑微的要求。
因為這是基本人權。
這是我們"應該"要有的。甚麼時候輪到你們來幫我們決定?
除非你拿出你的"傳統家庭觀念"裡面完全不含我以上所提到的問題。
我今天的文章結尾不會是Peace。
Shame on you.
以諾
作者: javapie (盲目與耳背)   2014-10-16 18:55:00
作者: kf019440 (Vixuan)   2014-10-16 18:56:00
推你 :)
作者: dttk (Nathan Road )   2014-10-16 19:00:00
推推
作者: sorga ( )   2014-10-16 19:00:00
淚推~
作者: elvanpenz (言本本)   2014-10-16 19:02:00
push
作者: Tutt (完全不對)   2014-10-16 19:06:00
great!!
作者: saul17 (阿堯)   2014-10-16 19:32:00
推推推,順便推倒你 (?)
作者: wepahoo (威啪乎)   2014-10-16 19:37:00
用力推
作者: newdoing (新作風)   2014-10-16 19:42:00
謝謝你
作者: blue512038 (冬藍)   2014-10-16 19:51:00
PUSH
作者: jefferleo   2014-10-16 19:53:00
推~~很棒
作者: Toanyone (陽光的松鼠)   2014-10-16 19:58:00
推 問一下 有公聽會的vod嗎?
作者: racklit7000 (Rackie)   2014-10-16 20:18:00
作者: bitchkiller (小翔)   2014-10-16 20:19:00
作者: weipigwei (PIG)   2014-10-16 20:22:00
作者: x2991386 (林壹寺)   2014-10-16 20:40:00
作者: a863215566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2014-10-16 20:48:00
推同性戀會生活多了
作者: chari7586 (學習誠懇的跨出一步)   2014-10-16 20:48:00
推~
作者: fishkingz (鯉魚)   2014-10-16 21:06:00
辛苦爭取來的公聽會聽到這種東西,真的很令人火大
作者: b7550188 (泯滅)   2014-10-16 21:14:00
以歧視為立足點的同時 根本就不是討論了~
作者: c890306 (Leo )   2014-10-16 21:23:00
感謝你!:)
作者: smalltommy (把"北樓"推向全世界)   2014-10-16 21:46:00
作者: simonshu (阿弟)   2014-10-16 21:46:00
這篇不推不行了
作者: ym920822 (Yann)   2014-10-16 21:51:00
推,加油!
作者: waa006 (賣問阮A名)   2014-10-16 21:54:00
作者: f15521311 (阿順)   2014-10-16 21:54:00
大推!還有一個律師說同性戀是基因突變,她是沒帶腦出門嗎!科學家都還沒找到,她在叫啥
作者: sibrocho   2014-10-16 22:08:00
我覺得就算證明比別人優秀也不能合理化歧視吧
作者: maru0912 (庭庭庭庭庭)   2014-10-16 22:23:00
只能推了
作者: dumchung   2014-10-16 22:27:00
作者: otto23   2014-10-16 22:33:00
作者: narkey (鑰匙掉了)   2014-10-16 22:43:00
作者: zxcv925 (LanPaPa)   2014-10-16 22:49:00
已讀已推
作者: Moonshine (Marc)   2014-10-16 22:56:00
推一個
作者: a09146788   2014-10-16 22:59:00
推!!
作者: wintour   2014-10-16 23:21:00
臺灣的立法者總愛抄襲歐美的法律,怎麼在同性婚姻或伴侶制度上不多觀摩學習。
作者: hamlw (大樂透)   2014-10-16 23:26:00
作者: yyyui (yyyui)   2014-10-16 23:43:00
作者: fashionlin (阿宇)   2014-10-17 00:06:00
說得真的很好!看完今天公聽會的網友筆錄感到氣憤與無力!希望大家一同努力,來打破我們只是極少數的迷思
作者: qlwkejrhtg (yu)   2014-10-17 00:15:00
推~
作者: Lucasice (冰語)   2014-10-17 00:27:00
不推不行!!!
作者: xinrule (xin)   2014-10-17 02:27:00
推倒不行
作者: abcd422331   2014-10-17 04:11:00
究極中肯
作者: doridean   2014-10-17 09:02:00
推!!
作者: abc110857 (神奇小茂茂)   2014-10-17 09:06:00
你寫的好激動啊!
作者: gaytsis (魁奇斯)   2014-10-17 09:40:00
整個科系都變成同性戀 是網羅 靈的轉移 所以會擴散 阿麵
作者: cheeno (。區。諾。)   2014-10-17 12:11:00
因為我真的很激動啊!
作者: azraelhanyue (hanyue)   2014-10-17 12:16:00
淚推前段 後段我覺得社會上 也是有不錯的異性戀家庭不應該指責 會失焦
作者: saneir (走過1314)   2014-10-17 14:36:00
推,太中肯了,我們也是一般人!
作者: swow (planet)   2014-10-17 15:00:00
大推
作者: potentiality ( )   2014-10-17 15:03:00
對女性販賣人口有一些了解,覺得不太適合拿來抨擊
作者: t78989 (David)   2014-10-17 16:40:00
作者: shinesky (飛高高)   2014-10-17 17:15:00
推(反方的論點根本謬論
作者: oinmrr (就醬路過)   2014-10-17 19:40:00
推推
作者: lin12177841 (邱帥)   2014-10-17 19:52:00
推~
作者: immortality (linyi)   2014-10-17 21:52:00
推推~
作者: Renson (幸福擠一下就有)   2014-10-17 23:30:00
只能推了
作者: potentiality ( )   2014-10-18 00:59:00
烏克蘭新娘很多不是雙親賣的~她們被剝削,是全球化的事情,台灣也在其中,如果任何台灣女同志曾經買過書架上一些年輕外國女生,美美的化妝雜誌,很可能就是其中的一環
作者: Silver320 (銀天)   2014-10-18 01:22:00
推!
作者: potentiality ( )   2014-10-19 01:42:00
其實除了上面那一點,我對其他點也覺得怪怪的,像是gay穿衣服不會像女人,T不會去上男廁的,那她們很多都去買男裝呢? 我意思是,這篇很多地方一直在劃界線,表達出,同志不管怎麼樣,男生終歸還是會像男生,女生再打扮怎麼中性,都還是女生,不要擔心我們性別越界,
作者: chengjovy (大智)   2014-10-20 0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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