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我歧視「歧視別人的人」

作者: homosecret (好摸誰虧)   2014-12-24 20:18:24
如題,本文含有歧視性內容,慎入。
其實婚姻平權的議題,在我看來爭議性是幾乎不存在的,能夠激起不小的歧見,正說明我
國人民智識水準不高,愚昧無知之人太多。其實愚昧無知本身不是罪過的,偏偏是他們沒
事又老是喜歡出來對公共議題指手畫腳、胡說八道,阻礙國家社會進步,如此便是一群罪
人(註1)了。
不只相關新聞令我越看越憤慨,上了法務部網站看簡介(註2)後更讓我怒極反笑,摘錄
幾段笑話與鄉民同樂:
「法務部的業務,關係民主法治的發展與人權公義的維護。」
人權維護?先說牽連甚廣難以架構出法案,等到立委拿出一些法案,再來指稱那都不ok,
須以其他方式加以保障,然後被問及其他方式是什麼,就只會一直拖拖拖。
「為回應人民的期待,我們已修正一部可以保護弱勢的現代化民法,重新釐清父母子女的
關係,建立限定責任的繼承制度,創造全新的物權法制,以保障人民財產權。」
這段話有好多梗:
1.我們:修正完成的部分就說得很好聽都是「我們」的功勞,遇到新的修正案,就推脫是
牽涉「好多不同部會」職責。
2.保護弱勢的現代化民法:……我措手不及,只得愣在那裡。表情顯示為0.0
3.重新釐清父母子女的關係:難道不會衝擊到人倫嗎?
4.創造全新的物權法制:當時怎麼沒考慮到變動法條成百上千的問題?
身為習法者,常常覺得有些號稱法學專家的人是怎麼了,少出來丟我們的臉好嗎?剛剛在
東吳大學網站看到陳明堂教授專訪(註3),有以下描述「一位和藹可親,滿臉笑容的長輩。
有他在的地方總是充滿著笑聲與歡樂,一生秉持著熱心助人的原則……」覺得驚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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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並未信奉宗教,所稱罪人與任何教義無關。
2 奇文共賞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192603&CtNode=27891&mp=001,最後
瀏覽日:2014年12月24日
3 坦白說,這篇文章寫得蠻好的http://www.scu.edu.tw/lex/a3-2-2000-13.htm,最後瀏
覽日:2014年12月24日
作者: hisayoshi (前進阪蛋2Days)   2014-12-24 20:45:00
陳明堂連基本的思考能力都沒有 不配教授二字
作者: JingRuFan (蝶戀花)   2014-12-24 20:51:00
推推四維
作者: homosecret (好摸誰虧)   2014-12-24 21:02:00
hisayoshi大 我也無意稱他教授 只是把使用原文標題>.<JingRuFan 被發現了 羞
作者: bitchkiller (小翔)   2014-12-24 21:07:00
四維>///<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4-12-24 23:30:00
+1現在我已經直接說我討厭基督徒了~一點都不在乎不過這是個人行為啦~因為我生活周遭的基督徒也不多,剛好就有幾個去過1130護家盟的,直接unfriend
作者: platolove (永遠18歲的少女)   2014-12-25 00: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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