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清明假期,見了生平第一個圈內朋友,第一次去當時入場還要大排長龍的Funky。
20歲的自己,總是羨慕那些在慢歌時間擁抱的人們。
後來,索性跟朋友在慢歌時間上樓外出到小七買涼的,避免觸景傷情。
21歲到26歲談了第一次的戀愛;分手後,安裝JD與GD彷彿打開潘朵拉盒子。
今年剛滿29歲,內心隱約有點30拉警報的憂慮。
或許太想再走進愛情,三月生日過沒多久跟個七年前認識的男人重逢。
然後迅速的第一次跟男人同居,也迅速的在四月曼谷潑水節後分手。
不太想讓這短暫一個月的戀情成為我戀愛履歷的汙點;
因此,只能說上一段只是一時意亂情迷,被闊別七年重逢的激情沖昏頭。
最近在聽「不是真的愛我」療療傷。
還是想愛,但也非常習慣與喜歡一個人的生活。
有些孤僻,有點重色輕友。愛聽歌、閱讀、寫作、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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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在下面我的部落格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