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story/8375/1064884-確立權利義務關係-法部決推「同性伴侶法」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上月底以五票對四票,判決同性婚姻適用於全美各州;法務
部鑑於世界司法潮流及民意逐漸改變,決定制定「同性伴侶法」,保障同性戀者法律權益
法務部部長羅瑩雪表示,先立同性伴侶法,待民意適應再制定同性婚姻法,還是一步到位
,直接制定同性婚姻法,將上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I-voting)讓民眾票選,作
為未來立法參考。
「同性伴侶」指兩人是「雷同」夫妻關係,彼此間互負並享有如同夫妻間的繼承、扶養等
權利及生活費用負擔、忠貞義務,至於同性伴侶能否收養子女仍待討論;「同性婚姻」指
的是雙方關係等同於「完全」的夫妻關係。
法務部指出,政策上先定調制定「同性伴侶法」專法保障同性戀者,未來如果I-voting票
選結果是要直接立同性婚姻法,法務部將分批作民調,視民調結果,也不排除就直接定「
同性婚姻法」,目前已積極蒐集國外立法例,研議分析可行性。
法界人士指出,包括美國等廿一個國家,已陸續承認同性伴侶的婚姻合法化;英法兩國皆
先採行訂定同性伴侶制度的法律,經長時間適應,再朝同性婚姻合法化方向努力。
法國一九九九年通過民事伴侶結合法,施行十四年後,總統歐蘭德提出同性婚姻法時,法
國國內引發重大抗爭,同年五月,國會通過同性婚姻法,但反對聲浪至今仍未平息。英國
於二○○四年通過民事伴侶關係法,二○一三年七月通過同性婚姻法。
法務部認為,國外多採漸進式立法,我國亦不應躁進,宜先制定同性伴侶法,以減少制度
變革所產生的衝擊及社會成本;對同性伴侶制定專法,至少可以保障同性伴侶間的醫療同
意權、家屬權、扶養權、以遺囑指定將遺產遺贈給同性伴侶的財產權益等。
據了解,法務部前年委託學術構民調,百分之五十三點七的受訪者同意同性者可結婚,百
分之六十一點一受訪民眾贊同同性結婚者可收養小孩,百分之六十七點九的受訪民眾認為
同性結婚家庭收養的小孩會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