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友在一起近六年了,我們是在第五年時買了一戶(高雄市新大樓420萬)。
其實在第三年開始,也是我出社會時,他就一直在跟我靠腰想買房。
他說:想擁有屬於我們的房子
我當時其實是反對的,我的立場是,買房哪有這麼容易?
買了就不能後悔耶! 要是下錯單買錯房該怎麼辦?
更何況我才剛出社會,工作也未穩定。
最重要的是頭期在哪? 連個影也沒看到。
所以我直接打槍這個念頭。
這樣的觀念可能跟很多年輕弟弟雷同。 (我? 我們? 要買房? 怎麼可能。)
然後就把這個念頭給資源回收了。
之後的時間,其實我們都沒有再認真談論過這個話題。
但存錢一直在持續。
我們彼此職業都不是頂尖,月收扣掉彼此生活開銷和給爸媽的錢
一個月可以存1-2萬 (2個人)
默默的累積了一筆錢後,在第五年時他又再哭腰買房。
一方面是我不想再跟他爸媽同住(我一直都在靠腰這件事)。
另一方面是他認為既然都要花錢,那買房應該比租房來得實際。
我們當時想花8000-12000來租房
那如果我們買房,以450萬的總價和30年的還款年數來算
每個月的房貸應該也差不多是這樣。
所以我們開始看房找建案。(我們想買新的,貸款的成數可以比較高)
從開始看、做功課到正式簽約好像不到半年。
一切的進行都超乎我的想像。
我舊有的印象中,買房好像就是得做好萬全準備才能上戰場。
否則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但我現在住進來後,發現事情其實可以很簡單的進行。
如果你想,冥冥中自有指引。
房子是買他的名字。
我一點也沒有覺得沒有保障。
因為從認識起,我們就從來沒有為了錢,誰花的?誰花多? 而吵架。
會買他的名字是我覺得,我的職業比他好,萬一有甚麼萬一我們分手了。
我爬起來的速度會比他快,他也至少還有房子。
不會落得兩頭空。
(只是現在我有點煩惱繼承的問題,如果他有甚麼萬一,那房子怎麼辦?)
順帶一提,當初要繳頭期時,因為擔心手邊現金不夠(裝潢、家俱等)
還借了一小筆信貸。
我朋友覺得我們瘋了,竟然要借錢買房。
但事後證明我們很幸運。怎麼說呢?
因為最後通過的房貸成數多過我們預期,也就是說手邊的現金
沒有預期少,所以信貸38萬在第2個月就已經先還一半了。
再加上信貸年數4年,已經是評估可以讓我們寬鬆一點還款的年限。
所以目前房貸加信貸並沒有讓我們快跳樓。
只是一開始的這一年會比較緊。
目前住進來已經半年了,還未有甚麼惡鄰居。
(除了樓上的小孩讓我有點想鋸斷他們的雙腳,還好啦,有時候會比較好動)
(會有一點悶悶的聲響,不過還未超過我的耐心指數,不然可要上社會版面了)
離我們彼此工作的地方也算近,他騎車5分鐘,我開車15分(市區)
至於房子該留給誰或為什麼我要那麼辛苦背房貸這類的問題
在我踏入屬於我們的房子時,我已經有答案了。
以上是我的分享。
最最後偷渡一個徵友文。
相信在一起超過一定時限的老夫老夫都有感。
生活有時只剩下彼此時,會想交點朋友。
我們也想認識一些有同樣困擾的伴侶們。
可以同樣在高雄市是最好啦。
能夠一起出門吃飯出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