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甲板寫著:不要讓愛的人難過。(苦笑)
八月十七號,是我們第一次見面的日子,你提醒了,我才知道。
我是健忘的,只記仇 XDDD
那天文章的紀錄,是甜的。今天不是。
辛苦你了,這五年來被我折磨,耽誤你不少時間,你選擇今天
回到我們吃飯的地方,給自己做一個結束,我想,也只能支持你...
再也不想打亂你的情緒,讓你失衡,好在現在的我,也沒有那個能耐~
你的心情平靜了,恭喜你....
下一次還是離基督徒的同志遠一點吧...我想,
走不出自己宗教的限制,自己無限迴圈,拉著你繞來繞去...對不起
謝謝你讓我對自己有自信,感受到愛,為了我下班跑步瘦身。
雖然你說了還是朋友,我還是可以找你傾訴,可是我知道那樣的行為,
對你沒有任何幫助....好好專心準備考試和工作吧....
沒有我,你很快就會上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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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把甲板當個版啦!!!
也沒有想引起爭論,一個疑惑:
支持同性婚姻的基督教派,是不是也只容許同性結婚後,才可以有性行為?
我花了五年認識一個很好的人,雙方好好了解五年,
最後卡在[婚前性行為]五個字,異性戀婚姻以外都不行....
我不敢接受對方,讓雙方都很失望...
對方尊重我的信仰決定自己[登出],我覺得很對不起對方,只能支持。
有解答嗎??
謝謝大家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