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OGW公佈別人個資被判刑等的懶人包

作者: pokky (我洗澡都只用肥皂)   2015-11-12 00:25:18
※ 引述《defyyyyyyyyy (科科科)》之銘言:
: 起因:
: 我在某版與其他網友筆戰,OGW竟然到文章中向其他人說我是GAY,我有神經病
^^^^^^^^^^^^^^^^^^
: 相信甲板有很多人都不喜歡被人家甲甲來甲甲去的叫吧?!感覺很不受到尊重
: 況且,OGW還用神經病形容我,這根本是蓄意用性向詆毀別人的人格,嗣後我立刻
: 對OGW提起刑法309公然侮辱的刑事告訴,檢察官以網路匿名性原則否定我名譽
: 有受侵害之虞對OGW下不起訴處分,但就開偵查庭的感覺,檢察官是刻意放水,不
: 打算讓OGW揹這項前科,檢方想要身為告訴人的我就此事算了的態度自不待言
: 基於檢察一體,我認為聲請再議並無實益,所以我連再議的程序都略過,OGW那件事
: 我就沒有繼續追究
那個... 你上次在板上提及這件事的時候
我已經私信跟電話去跟O大了解一下事情的始末
我記得起因是一篇有提及到某位網路名人的新聞
這之間的細節我想也是為了保護您 我就不多說了
後來我也諮詢過我們版法律群版友的意見
就有覺得你跟O大的事其實還是大家各退一步
他也把該付給你的給你了 他也算是學到教訓了
實在是不需要到版上來搞成這樣
另一方面 就我做版主的立場 依版規行事
所以也不會因為誰在網路上都被大家討厭
或者誰在網路上是紅人或者天菜就有所差別待遇
但我想兩位的紛爭已經完全跟甲板無關
一開始事發不在甲板 過程也完全與甲板無關
唯一跟甲板有關的 就僅僅是O大在甲板發過文
如此而已
這篇文章的討論我想就到此為止
丁.板主執行規範
2.板主為管理板面,得因應個別狀況標記文章,限縮討論或終止討論
若有違反 則以違規罰則 2 處置
丙.違規罰則
2. 水桶一周,該文刪除 (初犯水桶三天、刪文)
有相關看法或者意見的 可以在我這篇文章的底下推文
原文的部分就不要再去推文或者回文了
也請甲板的版友們多多注意在網路上發言的法律規範
免生事端
D大如果你還有一些問題 也可以私信給我
我會跟我們法律群的版友們討論看看 有沒有什麼意見可以給您參考的
不過我是覺得法院不是什麼好地方
常跑法院是件很麻煩的事的 Orz
最後~
與其在板上看誰誰誰吵架誰又告誰 不如多出來走走看帥哥
希望我們甲板運動會順利成功拉!
LOVE & PEACE !!
作者: smpian (God hate homophobian.)   2015-11-12 00:35:00
我也拜託蘇先生不要再寫私信騷擾人了!
作者: defyyyyyyyyy (科科科)   2015-11-12 00:39:00
你不要幻想有人想騷擾你,你管好你自己那張髒嘴比較實在
作者: tryandtired (夏天的冷氣機)   2015-11-12 00:44:00
蘇先生是上過新聞那個蘇xx嗎全名忘了 記得很愛告人什麼的?
作者: smpian (God hate homophobian.)   2015-11-12 00:51:00
對不起,我搞錯了,是溫先生才對
作者: coolbad (我是小巴)   2015-11-12 00:59:00
辛苦版主了,謝謝
作者: tryandtired (夏天的冷氣機)   2015-11-12 01:02:00
喔對 溫什麼的才對 哈哈
作者: tourism1003 (僕。米叔)   2015-11-12 01:05:00
姐姐辛苦了
作者: defyyyyyyyyy (科科科)   2015-11-12 01:24:00
我覺得有些人就是很糟糕的人,自己講話刻薄別人被反嗆到無地自容後,就改用其它方式對付人,這種行為真是沒品至極,不過我也想看看smpi你本人長那副德性,你寄信罵我的話我會記住,至於我寫信告知你的也請你記好,說到做到!
作者: smpian (God hate homophobian.)   2015-11-12 01:28:00
對不起,我只是把你當笑話而已,你的私信我都直接砍了
作者: defyyyyyyyyy (科科科)   2015-11-12 01:30:00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是誰把誰當笑話還不知道呢!
作者: smpian (God hate homophobian.)   2015-11-12 01:30:00
如果有冒昧之處,請容許我笑個兩聲,不然睡不著
作者: defyyyyyyyyy (科科科)   2015-11-12 01:32:00
不過我等著看你本人長那副德性,或許見著後會令人笑開懷呢
作者: smpian (God hate homophobian.)   2015-11-12 01:32:00
還有,光棍節不要再送棍了
作者: defyyyyyyyyy (科科科)   2015-11-12 01:33:00
你要笑幾聲都可以啊!就怕你之後笑不出來而已你光棍節不要用假陽具才是真的
作者: smpian (God hate homophobian.)   2015-11-12 01:34:00
你是在威脅我嗎?
作者: defyyyyyyyyy (科科科)   2015-11-12 01:35:00
你這種人有什麼值得我好威脅的?
作者: smpian (God hate homophobian.)   2015-11-12 01:36:00
哪種人? 你說清楚喔
作者: defyyyyyyyyy (科科科)   2015-11-12 01:37:00
到時候我會親口當著你的面回答你跟你說你是那種人雖然我怕看著你的臉我會想吐,但我還是會解答你的疑惑的
作者: smpian (God hate homophobian.)   2015-11-12 01:38:00
你就會嘴炮而已,關電視,來去睡
作者: defyyyyyyyyy (科科科)   2015-11-12 01:39:00
我這人不喜歡嘴砲,你要去睡還是去死都不必跟我說,我沒興趣知道
作者: smpian (God hate homophobian.)   2015-11-12 01:41:00
你已經構成公然侮辱,恐嚇,請你自重
作者: defyyyyyyyyy (科科科)   2015-11-12 01:42:00
笑話一則,你的行為才是對我構成公然侮辱,至於恐嚇?你乾脆說我對你強制性交算了,呵呵對了,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這句話聽過嗎?我看不出來你有哪點配得上別人的尊重!
作者: thankmilk (Wallace)   2015-11-12 02:07:00
請問爆米花要甜的鹹的,甜的還有焦糖跟巧克力可以選哦
作者: smpian (God hate homophobian.)   2015-11-12 02:08:00
我對你做了什麼行為??強制性交??請你多說一些
作者: loserme1123 (輸家)   2015-11-12 02:09:00
巧克力口味
作者: smpian (God hate homophobian.)   2015-11-12 02:09:00
我要雞排奶,謝謝
作者: thankmilk (Wallace)   2015-11-12 02:14:00
好的,那爆米花要搭配飲料嗎?
作者: defyyyyyyyyy (科科科)   2015-11-12 02:15:00
你好笨哦!看不懂我講話的論調嗎?想套話告人也用點腦袋好嗎?哈哈哈哈,你這種腦的人到底是在看別人什麼笑話啦!你自己就是個天大的笑話啊唉,真想看看你本人是怎樣講話的哈哈哈哈哈
作者: ianchi   2015-11-12 02:24:00
好吵喔...有x在叫?
作者: smpian (God hate homophobian.)   2015-11-12 02:37:00
執勤中,我會請學長把你的發言紀錄下來
作者: mailbox8585 (Breakthrough)   2015-11-12 02:39:00
其實別回他話就好了
作者: defyyyyyyyyy (科科科)   2015-11-12 03:00:00
你要叫阿貓阿狗幫你幹嘛都不甘我的事,你只要記好我站內信跟你講的就好!
作者: mark1983 (我家寶貝愛生氣)   2015-11-12 04:45:00
賣爆米花 可樂 ....
作者: inouekaoru (KJ)   2015-11-12 06:49:00
哪邊都沒有公然侮辱,只是有一方行為脫序了
作者: cj61jo6 (哲)   2015-11-12 08:00:00
有賣熱狗嗎......?
作者: rabbit50331 (Galvin)   2015-11-12 08:57:00
版主人呢 該浸豬籠的快浸下去好嗎....
作者: bebo108 (bebo)   2015-11-12 09:25:00
有人推文已經嚴重踩紅線了呢
作者: l01weirdo10l (mimoOliver)   2015-11-12 11:07:00
嗶嗶!!!醜一囉~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5-11-12 13:33:00
這套話技巧 不優阿
作者: mpmbip (賞味期限)   2015-11-12 14:33:00
我想我懂某大討拍反被噓的原因了....
作者: cs5tyusa   2015-11-12 17:37:00
第一次在版上看到那麼精彩的人(吃爆米花
作者: a080103 (小咪咪喵喵)   2015-11-13 04:55:00
姊姊辛苦了……我們再來吃蛋糕
作者: paladada (同志有情天)   2015-11-14 02:48:00
既然不是在甲版發生這件事的,就別讓戰火亂燒
作者: OGX (八百高長高百八)   2015-11-14 09:39:00
嚇死…最近不常上,看到ID很像以為被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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