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ghkrt3489 (光光)》之銘言:
: 柯乃熒2005年的〈南部某醫學中心1994-2003接受
: 愛滋病免費篩檢者之HIV盛行率及其危險因子〉一文分析了1994-2003年到南部某醫學中心
: 接受愛滋篩檢的人,發現自陳為MSM而去篩檢的人的陽性率是其餘人的7倍。
我先只補充這篇文章。對於非本科系的人來說,讀中文版的就已經稍顯吃力了。
原文章是這篇:
南部某醫學中心1994-2003 接受愛滋病免費篩檢者之HIV 盛行率及其危險因子
毛琳文1 柯乃熒2,3 趙曉秋1 李欣純2 柯文謙2 李玉雲1
成大醫院 1 皮膚科 2 感染科 成大醫學院 3 護理學系
原文的結論當中,有一段是這樣寫的:
預測HIV 感染之相關危險因子
以單變項分析HIV 相關因子結果發現(表二、三),男同性性行為者感染HIV 之
相對危險性為男異性性行為者之7.62 倍(OR=7.62,CI: 1.75-33.7;p=0.002) 、
確認配偶或性伴侶感染HIV 者其感染HIV 的相對危險性為未確認配偶或性伴侶
感染HIV 者之12.3 倍(OR=12.3, CI:3.3-45.5; p=0.003)、自述曾感染性病者
其感染HIV 的相對危險性為未感染性病者之3.4 倍(OR=3.4, CI:1.2-9.9; p=0.04)、
自述曾感染梅毒其感染HIV 的相對危險性為未感染梅毒者之19.2倍(OR=19.2,
CI:3.3-102.4; p=0.009)。然而曾經嫖妓、網路援交、一夜情及自己為多重性
伴侶者其感染HIV 的相對危險性並未達統計顯著意義。
進一步以多變項邏輯回歸分析預測感染HIV 之相關因子,由於僅有507 人(27.8%)
填寫自己的性取向,因此性取向此變項並未納入多變項之分析。在控制年齡此
變項之後,僅有是否曾感染梅毒史與確認配偶或性伴侶是感染者在統計上有顯
著意義,可用來預測HIV 感染(表四)。自述曾感染梅毒者其感染 HIV 的相對
危險性約為未曾感染梅毒者之19.1 倍(OR=19.1, CI:3.5-104.2; p=0.001),
確認配偶或性伴侶感染HIV 者其感染HIV的相對危險性為未確認配偶或性伴侶
感染HIV 者之10.4 倍(OR=10.4, CI: 2.7-39.7; p=0.001)。
也就是說,在1994 年至2003 年共篩檢1823 人次(無法判定是否有重覆篩檢),
其中只有507 人次有填性取向,而這507 人次中,同性性行為者感染相對危險
性為男異性性行為者之7.62 倍。
這樣有清楚了嗎?以後引用的時候要寫清楚,不要誤導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