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大家所認知的愛滋病傳染源大宗?

作者: totaketotake (Ed)   2016-03-19 21:25:07
※ 引述《dghkrt3489 (光光)》之銘言:
: 柯乃熒2005年的〈南部某醫學中心1994-2003接受
: 愛滋病免費篩檢者之HIV盛行率及其危險因子〉一文分析了1994-2003年到南部某醫學中心
: 接受愛滋篩檢的人,發現自陳為MSM而去篩檢的人的陽性率是其餘人的7倍。
我先只補充這篇文章。對於非本科系的人來說,讀中文版的就已經稍顯吃力了。
原文章是這篇:
南部某醫學中心1994-2003 接受愛滋病免費篩檢者之HIV 盛行率及其危險因子
毛琳文1 柯乃熒2,3 趙曉秋1 李欣純2 柯文謙2 李玉雲1
成大醫院 1 皮膚科 2 感染科 成大醫學院 3 護理學系
原文的結論當中,有一段是這樣寫的:
預測HIV 感染之相關危險因子
以單變項分析HIV 相關因子結果發現(表二、三),男同性性行為者感染HIV 之
相對危險性為男異性性行為者之7.62 倍(OR=7.62,CI: 1.75-33.7;p=0.002) 、
確認配偶或性伴侶感染HIV 者其感染HIV 的相對危險性為未確認配偶或性伴侶
感染HIV 者之12.3 倍(OR=12.3, CI:3.3-45.5; p=0.003)、自述曾感染性病者
其感染HIV 的相對危險性為未感染性病者之3.4 倍(OR=3.4, CI:1.2-9.9; p=0.04)、
自述曾感染梅毒其感染HIV 的相對危險性為未感染梅毒者之19.2倍(OR=19.2,
CI:3.3-102.4; p=0.009)。然而曾經嫖妓、網路援交、一夜情及自己為多重性
伴侶者其感染HIV 的相對危險性並未達統計顯著意義。
進一步以多變項邏輯回歸分析預測感染HIV 之相關因子,由於僅有507 人(27.8%)
填寫自己的性取向,因此性取向此變項並未納入多變項之分析。在控制年齡此
變項之後,僅有是否曾感染梅毒史與確認配偶或性伴侶是感染者在統計上有顯
著意義,可用來預測HIV 感染(表四)。自述曾感染梅毒者其感染 HIV 的相對
危險性約為未曾感染梅毒者之19.1 倍(OR=19.1, CI:3.5-104.2; p=0.001),
確認配偶或性伴侶感染HIV 者其感染HIV的相對危險性為未確認配偶或性伴侶
感染HIV 者之10.4 倍(OR=10.4, CI: 2.7-39.7; p=0.001)。
也就是說,在1994 年至2003 年共篩檢1823 人次(無法判定是否有重覆篩檢),
其中只有507 人次有填性取向,而這507 人次中,同性性行為者感染相對危險
性為男異性性行為者之7.62 倍。
這樣有清楚了嗎?以後引用的時候要寫清楚,不要誤導讀者。
作者: kohinoor (光山)   2016-03-19 21:28:00
多重性伴侶沒有統計顯著?? 挖靠這下糗了是這個研究不可信,還是多重性伴侶會增加危險不可信呢?
作者: Noller (Base)   2016-03-19 21:57:00
而我想強調的是 就算MSM是HIV傳染的大宗族群 也不應被普羅大眾用現在的態度去歧視污名你會跟蠶豆症患者說活該你是客家人嗎 還是鼓勵大家不要跟客家人生子?"你"在這裡誤用了 只是口語 不是指原po
作者: dghkrt3489 (光光)   2016-03-20 01:18:00
接受高風險族群的標籤與疾病的道德污名是兩件事。
作者: ronet (羅)   2016-03-20 09:16:00
比例高是提醒我們注意,不要說你們異性戀也會有啊,我們就是比例高。
作者: dghkrt3489 (光光)   2016-03-20 12:07:00
現在是討論應該怎麼做,還是實際上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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