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
如果當事人現在就想要結婚..不想將希望寄託於遙遙無期的台灣同志婚姻法律
就目前來說..有無其他的出路的方法???
除了沒有任何作用,只是形式上做心酸的登記伴侶之外
還有哪些管道或方法可以讓同志伴侶可以即刻就獲得像異性戀婚姻的權利和義務???
還是真的別無他法,所以才需要一直苦等那個法案通過.是這樣嗎???
難道這一代的年輕同志真的還是沒有任何機會嗎???
確定想清楚了嗎...別把離婚當分手在用喔...是說也沒差啦...
作者: sibom (sibom) 2016-10-28 11:32:00
快了
作者: qlwkejrhtg (yu) 2016-10-28 11:51:00
出國
作者:
a6464654 (kalen)
2016-10-28 12:05:00不要走臺灣法律途徑,那就先有他國國籍吧
出國結婚,但是台灣承認不承認,具不具法律效力又是另一回事
作者: dandelion76 (不好了 孝真學姊又被甩了) 2016-10-28 12:26:00
冥婚 最快,還可以把骨灰攪一起灑大海,超浪漫der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16-10-28 14:22:00
移民。
哀呀.我承認有時是故意PO廢文啦.但現在是真的提問的><不過居然有人這麼用心爬我過去的文.其實真的有點感動因為我自己都忘記有PO過那麼無聊的文了XD
作者:
Makotoyen (暫離。)
2016-10-28 15:06:00就霹靂森阿
作者: dandelion76 (不好了 孝真學姊又被甩了) 2016-10-28 15:30:00
不是用心,是看了很火大。可以請你解釋“是同志那就好處理”那一段嗎?
我都忘記也不知道怎麼解釋耶.那天大概喝醉了.對不起你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6-10-28 16:32:00真的假的 霹靂嬸4ni???
作者:
ppptofff (血量精算師)
2016-10-28 17:18:00好久沒聽到霹靂嬸了 ( ′-`)y-~
霹靂嬸? Is that really yo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