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同性伴侶證 大家會想申請嗎?

作者: muscle (練練練)   2016-11-12 08:43:13
高雄昨天推出同性伴侶證
數字版都說是同志德政
有比沒有好之類的
但看到版上好像沒有討論
想說詢問一下水手們對這證件有何想法
個人覺得特別設計一個"同性"伴侶證有一種歧視的意味
為何不直接設計"伴侶證"就好?
而現在也沒法源依據,這證件的實際用途也不明,新聞還寫是醫院自行決定??
相關新聞:
同性註記後 高市明又首創同性伴侶證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61110/986359/
高雄市府在去年520,率全台之先辦理同性伴侶註記,陸續有台北、新北等9個縣市跟進,
高市府選在明天「光棍節」,將再首發「同性伴侶證」,曾辦理同性伴侶註記的同性戀人
們,都可到高市各戶政事務所申請核發「同性伴侶證」,遇急需證明與伴侶關係親密重要
場合,如要簽伴侶手術同意書,即可立即使用。
高市民政局強調,這是高雄市府對多元性別文化及人權尊重善意,像一張身分證件,前面
有當事人資料,背面註記伴侶姓名,但同性伴侶證不涉《民法》遺產分配等權利行使,單
純是象徵註記伴侶間堅貞情感,若遇伴侶需動緊急手術,醫院是否認同此證,由醫院決定
,不過,這畢竟是官方證明,與以往僅有口述不一樣。
高市民政局說,高市從去年520辦理同性伴侶註記後,現有229對完成註記,期間有12對完
成註記後,申請撤銷註記。明首日核發同性伴侶證,有多對先前已辦同性伴侶註記戀人,
明一早要再申請同性伴侶證。(吳慧芬/高雄報導)
蘋果臉書:
「「同性伴侶證」遇急需證明與伴侶關係親密重要場合,如要簽伴侶手術同意書,即可立
即使用。」
作者: imayday3029 (日昇井澤)   2016-11-12 08:55:00
關於相愛,只要兩個人有心,其實不需要什麼證明來證明
作者: danny78317 (danny)   2016-11-12 08:58:00
會啊
作者: bleach5438 (金門生活能做啥)   2016-11-12 09:07:00
如果有必要 先申請 畢竟是一種保障 不過還是期待修法
作者: future2010 (新竹)   2016-11-12 09:45:00
再怎麼有心,在醫院需要簽署文件時,更會覺得無力
作者: LonelyAsgard (寂寞的天堂)   2016-11-12 09:46:00
真的有這用途嗎 法律沒訂定 有些醫院說不認的話那..
作者: lurara (魯拉拉)   2016-11-12 10:07:00
愛最大何須法律
作者: niwa88 (二羽)   2016-11-12 10:12:00
感覺就是打標籤用的
作者: adsuse (法蘭克)   2016-11-12 10:17:00
持續往前推,而在過渡期,這是值得紀念的物品
作者: df900127123 (黑熊)   2016-11-12 10:39:00
不會...只是張沒路用的東西...我要的是結婚!
作者: loveyouwei (小哲哥哥)   2016-11-12 11:08:00
重點:醫院是否認同此證,由醫院決定!
作者: sibom (sibom)   2016-11-12 11:08:00
會啊 至少有東西能證明 而不是只是口說無憑
作者: loveyouwei (小哲哥哥)   2016-11-12 11:11:00
醫院若不認證明有何用?沒法律效力的東西誰都可以自己做
作者: ljqq (寶寶土司)   2016-11-12 11:16:00
會,至少多了一點點的幫助
作者: louis0123 (阿路)   2016-11-12 11:24:00
雖然沒實質效用 但造成話題打廣告 接著各縣市都推廣形塑所謂的共識意象 這不就是某些人要的共識嗎 我覺得很正面
作者: KCETinTW (桌子不是拿來給你翻的!!!)   2016-11-12 11:40:00
作秀搞錯方向的最佳例證
作者: ioupoiu (他媽的噁心甲)   2016-11-12 11:45:00
幹麻不身份證註記同性戀就好了? 還要浪費錢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6-11-12 11:48:00
註記為護家盟 以後法院審判他們用聖經就可以了
作者: pokota   2016-11-12 11:55:00
那不是沒有法律效力嗎
作者: criesdady (哭死跌地)   2016-11-12 11:58:00
不是因為沒人幫異性戀制定責任相較於婚姻較低的伴侶法嗎?請支持制定異性伴侶法!
作者: pokota   2016-11-12 12:14:00
異性戀也該註記一下啊
作者: Connels (貓拳四郎 ○(#‵︿′ㄨ))   2016-11-12 12:23:00
沒實際作用的東西
作者: philandsam (盛小王)   2016-11-12 12:25:00
啊已經做了伴侶註記 申請這個證是要幹嘛?(疑問句)意義跟用途不是一樣的嗎?只是多了一張證來證明你是Gay而已啊
作者: capricorner (魔羯角落)   2016-11-12 12:32:00
讓你方便攜帶的啦..............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1-12 13:28:00
異性配偶相愛不重視是否有法律保障,是因為法律已經主動做好各種意外發生時需要的防護網,同性伴侶在乎法律保障,是因為足夠的法律保障保護彼此,意外發生之前我們必須設想到各種可能,否則面對意外,我們就如打著赤足走在碎玻璃之上,就如沒有綁上安全繩從大峽谷往上跳一般。相愛不能當保險,就如跟旅行社出去玩不是開心就好,不需要買什保險,工作有錢就好,不需要在乎是否合勞基法,是否有勞保有勞退。
作者: justin999 (justin)   2016-11-12 13:40:00
異性戀也要一張異性伴侶證嗎
作者: flyidiot   2016-11-12 14:52:00
只支持民法修正。真正平等,非差別待遇。
作者: snoopy710918 (我愛夏天)   2016-11-12 15:08:00
有一張當紀念品也不錯
作者: saureus (花生)   2016-11-12 15:26:00
ioupoiu有事嗎
作者: peter229655 (口古口古雞)   2016-11-12 15:44:00
有種不戴套
作者: howard2451 (howard)   2016-11-12 15:44:00
樓上他是知名ID啦 不用理他XD樓樓樓上
作者: phooom0188 (柳)   2016-11-12 16:00:00
不會
作者: tycyfhs (居家子伏)   2016-11-12 16:05:00
沒男友@@
作者: hitsuchi (你好)   2016-11-12 16:46:00
法律沒定都沒用
作者: vsss (ReNew)   2016-11-12 17:37:00
法令要過才有用。伴侶證連八天婚假都請不了......
作者: RFV123 (下次要更誠實)   2016-11-12 18:02:00
我個人覺得有點浪費資源說真的作秀意味濃厚,我520投民進黨。說實話而已~
作者: reifind (磊)   2016-11-12 18:23:00
至少是個好開始喔!! 同婚還是要通過!!!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11-12 22:28:00
這證件跟公文的差別是什麼?
作者: beojoch (發文附圖大推)   2016-11-13 00:36:00
方便攜帶而已,沒什麼不同,不過我還是會去辦,公文都不知丟去哪了!
作者: garlic1234 (蒜頭)   2016-11-13 00:48:00
會員卡,然後沒屁用
作者: house40105   2016-11-14 01:05:00
比良民證還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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