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昨天推出同性伴侶證
數字版都說是同志德政
有比沒有好之類的
但看到版上好像沒有討論
想說詢問一下水手們對這證件有何想法
個人覺得特別設計一個"同性"伴侶證有一種歧視的意味
為何不直接設計"伴侶證"就好?
而現在也沒法源依據,這證件的實際用途也不明,新聞還寫是醫院自行決定??
相關新聞:
同性註記後 高市明又首創同性伴侶證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61110/986359/
高雄市府在去年520,率全台之先辦理同性伴侶註記,陸續有台北、新北等9個縣市跟進,
高市府選在明天「光棍節」,將再首發「同性伴侶證」,曾辦理同性伴侶註記的同性戀人
們,都可到高市各戶政事務所申請核發「同性伴侶證」,遇急需證明與伴侶關係親密重要
場合,如要簽伴侶手術同意書,即可立即使用。
高市民政局強調,這是高雄市府對多元性別文化及人權尊重善意,像一張身分證件,前面
有當事人資料,背面註記伴侶姓名,但同性伴侶證不涉《民法》遺產分配等權利行使,單
純是象徵註記伴侶間堅貞情感,若遇伴侶需動緊急手術,醫院是否認同此證,由醫院決定
,不過,這畢竟是官方證明,與以往僅有口述不一樣。
高市民政局說,高市從去年520辦理同性伴侶註記後,現有229對完成註記,期間有12對完
成註記後,申請撤銷註記。明首日核發同性伴侶證,有多對先前已辦同性伴侶註記戀人,
明一早要再申請同性伴侶證。(吳慧芬/高雄報導)
蘋果臉書:
「「同性伴侶證」遇急需證明與伴侶關係親密重要場合,如要簽伴侶手術同意書,即可立
即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