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心情很亂,差點掉眼淚,語句不順見諒
背景:
我尚未出櫃,父母退休後平時有在關注社會議題(勞工7天假、同婚、復航...),基本上是
帶有傳統觀念、卻又高學歷的家長,也沒有八卦版那些低級的仇甲的言論(同志=AIDS之類
),我們僅就婚姻平權本身討論。另外,我爸具有法律專業,精通勞工法。
他們的立場: 同婚另立專法
我的立場: 同婚應修民法
爭執過程就不贅述,以下提出幾個我無法招架的點
我提出以前黑人和白人“平等卻隔離”是假的平等,我爸認為美國做得到黑人白人真平等
是因為黑人佔很大比例,但台灣同志比例太少,同婚修民法不符比例原則。
1.具父母相信的數據是千分之幾,為了這些人動用社會成本修法不合理(若修民法,後續
許多法跟著要修)。首先想請問,到底有沒有可靠的“台灣同性戀比例”統計數據?
2.我爸以他的專業說,光勞工相關法裡,婚假、產假、以及有描述到男女的法,隨著民法
修正後都要動到,政府為何不花成本在拚經濟? 這我真的被問到啞口無言...
3.雙親的稱謂,我媽在意的是護家盟那套一定要小孩叫爸媽,就翻個白眼不理她。但我爸
講到,很多權利義務,包含繼承事宜,也都會受影響(這我想像得到,應繼分、特留分那
些都包含祖父母、父母的名詞在裡面
以上問題,希望板友不吝解答。或者能提供有力的文章給我爸媽看,他們不是完全不能溝
通,而我因為對這領域沒有深入研究,竟然辯輸...
老實說,今天我到後來已辯到臉紅脖子粗,而我爸很冷靜(他沒有嘲諷口氣)地用他的法學
專業還有他相信地價值觀將我殺得節節敗退(然後我媽不時用護家盟說詞在旁補刀 = =)
,雖然知道他們沒有惡意,但最後我真的被逼到差點跟他們出櫃...
我只是想在真正平權地環境結婚,錯了嗎T^T
(雖然現在沒對象,但還是要先爭取權益呀
P.S: 我唸書時公民課便已經有尊重性別差異的教材,但想請問擔任教職的板友,是否現
在中小學真的會"取締"不認同同志的教師呢? 還有,假設同婚通過,學校老師對小
朋友提到"父母",真的會被處罰嗎? (我相信許多人只是不習慣,而非刻意否認同
志家長的存在,可以勸說,處罰的話有點近似獵巫,而這也是許多異性戀近來出現
反對聲音的原因之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