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edlived (過翼)》之銘言:
: 現在心情很亂,差點掉眼淚,語句不順見諒
: 背景:
: 我尚未出櫃,父母退休後平時有在關注社會議題(勞工7天假、同婚、復航...),基本上
是
: 帶有傳統觀念、卻又高學歷的家長,也沒有八卦版那些低級的仇甲的言論(同志=AIDS之
類
: ),我們僅就婚姻平權本身討論。另外,我爸具有法律專業,精通勞工法。
: 他們的立場: 同婚另立專法
: 我的立場: 同婚應修民法
: 爭執過程就不贅述,以下提出幾個我無法招架的點
: 我提出以前黑人和白人“平等卻隔離”是假的平等,我爸認為美國做得到黑人白人真平
等
: 是因為黑人佔很大比例,但台灣同志比例太少,同婚修民法不符比例原則。
: 1.具父母相信的數據是千分之幾,為了這些人動用社會成本修法不合理(若修民法,後
續
: 許多法跟著要修)。首先想請問,到底有沒有可靠的“台灣同性戀比例”統計數據?
據我瞭解比例原則是審查是否違憲的,也就是說這項法律不能為了達成很小的目的使人民
受過大的損失。第一結婚權目的是人權平等,第二沒有人民會受到法律上實質的損失。不
過,若原po的父親認為同婚修民法不符合比利原則,那前提就要是修法後人民權益會受損
,但是沒有受損何來不符合比例,除非原po的父親認為結婚權屬於"達成很小的目的",不
過既然會覺得不能動民法,想必結婚權對他來說應該是意義重大,既然是權利的議題我想
不管人數多少都不是重點吧。
另外關於專法,專法是為了特別給予某些族群額外的權益才需要,若訂立專法是為了獲取
與民法一樣的權益,那才耗費社會成本,比民法更少的權益就別提了,記住我們要的是"
婚姻平權",這是前提。
: 2.我爸以他的專業說,光勞工相關法裡,婚假、產假、以及有描述到男女的法,隨著民
法
: 修正後都要動到,政府為何不花成本在拚經濟? 這我真的被問到啞口無言...
"不花成本在拼經濟?"這個聽到真的是只能傻眼,立法委員有很大一部分的工作就是要立
法修法,而法律包含了一拖車的生活層面,國家本身也不是只有經濟的問題要考慮。立法
院內的8個委員會也各司其職,要不然這麼多立法委員要幹嘛。再來,原po的父親也知道
會動到很多法律,所以另立專法不是代表要顧及很多法律嗎?那不是更要耗費社會成本?
跟本是自打嘴巴的理由。除非不要立法,但是記住我們的前提是已經贊同要修改囉~如果
反同婚的話是另外一件事。
: 3.雙親的稱謂,我媽在意的是護家盟那套一定要小孩叫爸媽,就翻個白眼不理她。但我
爸
: 講到,很多權利義務,包含繼承事宜,也都會受影響(這我想像得到,應繼分、特留分
那
: 些都包含祖父母、父母的名詞在裡面
我其實不太懂這個作為反對的理由在哪,對,這些名詞會受影響被改變了,所以呢?這些
名詞只會出現在根據民法親屬編所規範的契約上,除非是法律工作者才會有這種閱讀的需
求不是嗎?且另立專法代表另立不同契約,那樣才累人吧。
: 以上問題,希望板友不吝解答。或者能提供有力的文章給我爸媽看,他們不是完全不能
溝
: 通,而我因為對這領域沒有深入研究,竟然辯輸...
: 老實說,今天我到後來已辯到臉紅脖子粗,而我爸很冷靜(他沒有嘲諷口氣)地用他的法
學
: 專業還有他相信地價值觀將我殺得節節敗退(然後我媽不時用護家盟說詞在旁補刀 =
=)
: ,雖然知道他們沒有惡意,但最後我真的被逼到差點跟他們出櫃...
: 我只是想在真正平權地環境結婚,錯了嗎T^T
: (雖然現在沒對象,但還是要先爭取權益呀
: P.S: 我唸書時公民課便已經有尊重性別差異的教材,但想請問擔任教職的板友,是否
現
: 在中小學真的會"取締"不認同同志的教師呢? 還有,假設同婚通過,學校老師對
小
: 朋友提到"父母",真的會被處罰嗎? (我相信許多人只是不習慣,而非刻意否認同
: 志家長的存在,可以勸說,處罰的話有點近似獵巫,而這也是許多異性戀近來出
現
: 反對聲音的原因之一吧?)
以上是本魯的一點淺見,只是依據高中的公民程度回答(雖然我高中公民最爛QQ),希望能
幫到你,若有誤,也歡迎大家幫忙修正,讓我的公民腦袋好一點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