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臉書上寫了這段話,正在立院現場。
「在立院現場。其實說實話,我不是很愛這種場合。而且,從以前到現在,同運陣營和護
家盟陣營,我覺得始終都在自說自話。爭辯是沒有用的,我從來不覺得辯論可以改變另一
方的想法。以辯論來說,其實護家盟陣營是辯不贏的,怎麼樣都辯不贏。但是重點不在輸
贏,我們的目的是希望他們能夠不擔憂,不焦慮,不恐懼,接納,甚至喜歡我們。倘若從
這個觀點出發,我更傾向我們同運陣營能夠傾聽,同理,關懷接納諒解,去同理他們的感
受,安撫他們的焦慮。像一個心理師面對他的當事人那樣。可是我總覺得,不管在什麼同
運抗爭的場合,常常都是「指著鼻子罵」的狀況。把他們當作「敵方」,對立的那方。可
是這是沒有用的。反同志的那方當然辯不贏,可是,他們就是不喜歡。就是,「根本就不
喜歡,可是又辯論不贏」的狀況。
就像北風與太陽那個寓言故事裡,北風再怎麼使勁吹拂,路人只是更拉緊了外套。
我想試著去同理他們。試著讓他們喜歡我們。當然這不容易,但,有什麼事是容易的了」
我是一早就到場了的。早上主持人在高喊著「同志運動就是性解放運動」,聽到這話我也
不以為然。事實上應該是這樣說:
同志運動是同志運動,性解放運動是性解放運動,保守勢力不喜歡同志運動,也不喜歡性
解放運動。於是在這點上,同志運動和性解放運動有一種「同仇敵愾」的關係,似乎是可
以結盟的。但問題就同志運動明明就不是性解放運動,而每當同志在同志運動的場合,試
著想表示自己並不支持性解放的時候,就會被性解放運動兼同志運動的人貼上標籤,說,
你這樣就是在歧視,保守勢力也這樣歧視你,你也在歧視我們。於是在邏輯上似乎是這樣
子沒有錯。於是,「根本就不喜歡,可是又辯論不贏」
說實在的,我不是性解放運動的支持者,雖然我可能也沒有到很鄙視厭惡的程度。倘若有
人問我,我可能會不表態。倘若硬要我表態,那我只好站在不支持的一方。
同志運動不是性解放運動。同志運動是同志運動,性解放運動是性解放運動。請不要一定
要勾我的肩,搭我的背,硬拉我當盟友,代替我發言。
我不是歧視你們。但問題我就不是。我希望社會上的人喜歡我們。我從昨天晚上到現在都
沒有睡,從台南坐夜車上來。你不明白,讓人們喜歡我這件事,對我有多重要。我對家人
出了櫃,出櫃過程,雖然稱不上「非常悲慘」,但也可以說「悲慘」。我做的一切事就是
讓人們看見我,喜歡我。這對我有無比重要的意義。
請不要代替我發言。你是你。我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