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從法律經濟面分析修法

作者: gccbs05048 (okina_min)   2016-11-29 23:54:35
借用男友的帳號 想問問版上各行各業的水手們一些問題
因為小弟我在西(ㄉㄨㄥ)有(ㄨˊ)大學修了法律經濟學
老師希望我們從現在的修法議題以經濟學的方向切入
首先老師談到了,其實目前社會大眾,對於同性戀者能否結婚這件事情上並沒有很大的爭議,這邊我指的是價值選擇的面向,當然還是有部分人根本認為同性戀不應該存在,但是整體來說,社會目前還算是有共識的(不要跟我說今天中時的破爛標題,我是不信啦!)
再來就是,如何達到這個價值,這是就有兩種方式,可能立專法或是直接修改民法972這樣,我選擇了直接修改民法,於是重點來了:
老師請我們比較修改前後,產生的成本以及利益,究竟孰輕孰重?
有以下幾個面向可以考慮
A子女:
這部分我是分成要小孩以及不要小孩,不要生小孩所需要的成本當然是異性戀比較高,畢竟還要買保險套啊,還是避孕什麼的,同性戀者,再怎麼做應該是生不出來啦…
若是想要小孩,版上之前看到男同志花了600萬才確定有一個小孩,很明顯的高出異性戀者許多
但是修法後同志可以收養小孩又能減輕一下社會上福利的負擔
以下還有如社交活動、教育、親屬、社會交往等等的面向
希望版上有豐富社會經驗的水手們,可以給我一些其他的想法,從不同角度的切入:)
作者: imlouis (Always here)   2016-11-30 00:28:00
你可以先從Richard A. Posner的書開始著手閱讀
作者: skyhal (halKRO)   2016-11-30 11:26:00
通過後 很多同性戀會結婚 可以促進相關產業(婚禮會場、婚禮攝影、禮服、喜帖印刷業、婚禮表演、婚宴等)的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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