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原因下,又回到教會的參加崇拜。
開場如坐針氈,礙於人情世故硬著頭皮聽了十分鐘的包著美麗糖衣的毒藥。
以下那位牧師按順序的原話,
「雖然我不支持他們(基督教)的方式與用語,但我支持他們的中心價值。」
「當人違反神起初創造男女的本意的時候,我們也相同的跳脫出神的心意喚悔。」
「這次的抗議能不能用更好的方式,當然可以、這次的抗議是否能更加的客觀,當然
可以。只是在那個時候就像我說,時間太緊迫了,而那是我們,那個時候所能想到
的方式。」
「我希望同性戀能像一般人一樣都需要耶蘇,我希望同性戀能走進教會一個不被別人
用異樣眼光來看待。」
「我有兩個同性戀的朋友,我非常愛他們,也非常尊重他們的決定。我不會論斷他們
的行為。我知道這只有耶蘇能這麼做。」
「我對於同性婚姻的觀點不會改變,我尊重他們,我也希望他們能夠尊重我們。」
十幾年前參加教會是件開心的事情,
十幾年後參加教會是件痛苦的事情。
為什麼要濫用信仰去支持你的想法呢?